我国首次在印度洋北部公海海域试行自主休渔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5-26 10:10

今年,首次在印度洋北部公海海域试行自主休渔,加上之前已经实施自主休渔的大西洋公海部分海域、东太平洋公海部分海域,自此,我国远洋渔业作业海域中,所有目前尚无国际区域性渔业组织管理的公海海域(或鱼种)均已纳入自主休渔范围。 

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实施2022年公海自主休渔措施。自主休渔期间,我国所有鱿鱼钓、拖网、灯光围网(敷网和罩网)等远洋渔船(不含金枪鱼延绳钓、金枪鱼围网渔船)停止在休渔海域捕捞作业。根据通知要求,今年实施公海自主休渔的时间和海域具体为:7月1日至9月30日,32°S—44°S、48°W—60°W之间的西南大西洋公海海域;9月1日至11月30日,5°N—5°S、110°W—95°W之间的东太平洋公海海域;7月1日至9月30日,0°N—22°N、55°E—70°E之间的印度洋北部公海海域(不含南印度洋渔业协定管辖海域)。

据悉,自2020年以来,我国已连续两年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等公海重点渔场,实行自主休渔措施。两年休渔共涉及70家远洋渔业企业,约1500艘次以鱿鱼为主捕品种的远洋鱿钓渔船、拖网渔船,均未发生违规行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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