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李某名下仅有一辆车可供执行,李某却称车被抵押不在其手中,实际上他经常开着车出入。申请执行人王某扫李某家停车场二维码意外发现了其车踪影,洪山区法院立即执行扣押该车准备拍卖。迫于法律的威慑,李某主动寻求和解,当场与王某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将车折价卖给王某并配合过户,王某以债权抵消部分购车款,余款后续支付。
从事房产中介的王某,受顾客委托,花了26.5万元找李某寻求“内部购房名额”,说好买不到房就要退还购房款,然而这笔钱李某却迟迟不退,王某将李某告上了法庭。经审理法院判决李某返还购房款、诉讼费等共计27.6万余元,然而李某不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王某在诉讼中申请保全查封的李某名下房屋暂不具备处置条件,而李某名下又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5月22日,洪山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李某名下登记有一台奔驰车,于是立即前往武汉市车管所查封了该车辆,并电话通知李某,要求他立即向王某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对该车进行司法拍卖。
李某承认自己名下确实有一台奔驰车,但因其他借款纠纷抵押给了他人,车不在自己手上。王某则说他经常见李某驾驶那台奔驰出入居住的小区。
5月29日中午,王某再次来到李某居住的小区,他用手机扫描了该小区停车场的收费二维码,发现李某的奔驰车正停在里面,于是王某立即拨通执行员的电话。当日下午2时许,洪山法院执行员接到了王某的电话后,立刻与同事们出发,前往李某所居住的小区准备开展司法扣押行动。
洪山法院执行局迅速调配警车、法警和司法评估人员,赶往李某车辆所在的位置。在前往扣押途中,考虑到存在被执行人据不配合扣押车辆的可能,执行员一边联系申请执行人汪某了解车辆的具体位置,一边联系安排拖车以便按备选方案进行强制扣押。
到达现场后,执行员电话通知李某,法院即将对他名下的奔驰车进行扣押,要求他主动配合。李某表示他在外面办事,希望法院等候他回来再扣押。李某的妻子随后赶到停车场,哭闹着不让法院把车拖走。
法院执行员向李某的家属出示了工作证件、案件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材料,特别告知如果暴力阻挠法院执行工作,将面临司法拘留、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听完执行员的话,李某的妻子立马拿起电话催促李某赶紧回家,配合法院处理纠纷。
当晚6时许,李某赶到小区停车场,提出暂不要扣押车辆,他已经联系了中介,可以当场把车卖了,卖车的钱直接给王某。中介当场只支付15万元首付款,余款一个月内付清。王某担心自己拿了15万元后,车就由购车人提走了,自己剩下的十来万元执行款没了保障。执行员也告知王某,如果法院现在不扣押这辆车,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
经过一番沟通,当日晚8时许,王某与李某达成了一份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约定,李某将名下的奔驰车折价32万元出卖给王某,王某以他对李某的27.6万余元债权抵消部分购车款,余款于15日内支付给李某,李某当场将车辆、钥匙、行驶证等一并交付给王某,并在15日内配合王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协议签订后,王某提走了车,也向法院提交了申请书申请解除对李某名下房屋、车辆的查封及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并申请本案结案。目前,洪山法院已解除了对李某采取的所有强制措施。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