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揽客现场加价以言语威胁等手段迫使被害人接受搬运服务 两人被杭州检方批捕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1-06 14:27

家具抬上货车,搬运工人就开始坐地起价。据杭州临平区检察院消息,近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搬家套路”案,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2024年5月29日,王园(化名)需要搬家,便在网上找了一家报价相对便宜的搬家公司,并在微信上和客服谈妥仅需支付600元费用。次日,两名搬运工来搬家,王园跟车随行。快到目的地时,一名搬运工突然要价2800元,这让王园难以接受。眼见王园不肯付钱,两名搬运工直接停车锁上了车厢门,表示钱不给到位就休想取回物品。王园只得报了警。

王园的遭遇并非个例。“明明事先和客服说好是500元,搬家师傅要收取1300多元,再找客服时却被告知‘以实际上门价格为准’。我不肯付钱,他们就用脚踢入户门,并辱骂威胁我。”遭遇类似情况的张平(化名)事后仍心有余悸,出于担心高价值物品被扣押、家庭地址暴露、人身安全受威胁等心理,他不得不妥协,支付了超出预期的价钱。

短时间内多次发生类似情况绝非偶然。今年9月,临平公安机关先后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一个专门从事“套路搬运”的团伙浮出水面。

经查,2023年4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程某某等人共同出资在江苏成立一家搬家公司,在网上发布广告,以远低于市场价的报价引流、招揽客户,再在搬家过程中加价牟利。2024年4月至9月,上述犯罪嫌疑人将业务拓展至杭州地区,在杭州成立公司,并伙同多名人员分别从事网络运营、客服、财务、搬运工等岗位。刘某某、程某某用“老带新”的方式,向其他搬运工传授套路——采取锁车扣物品、言语威胁、赖着不走、踢门等手段,迫使多名被害人接受临时加价的搬运服务,谋取非法利益。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程某某以威胁手段,强迫多名被害人交易,其行为已涉嫌强迫交易罪。且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程某某曾在明知同行被抓的情况下仍不收敛,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具有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日前,临平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程某某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警惕,选择信誉良好的正规搬家公司,留意其他客户的反馈评价,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各项费用,避免落入“低价陷阱”。一旦遇上“搬家套路”,及时报警求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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