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办法支持金融机构投资科技企业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0-11 19:50

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和市财政局近日制定并发布《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打造全国领先的“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发展生态。《科技金融办法》增设“前协议加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投资科技企业。

随着近年来国际国内金融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本市科技金融面临创业投资下滑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强“逆周期”调节。因此相关主管部门对2022年实施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是建立以创业投资为核心的科技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围绕募投管退增补政策点,与政府引导基金等其他支持措施形成合力,加快提升本市创业投资总量;同时补充项目组织支持方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本次修订增加了“前协议加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加强项目顶层策划和任务目标设计,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给予资金支持。

修订后的《科技金融办法》支持引导新设立基金落地、引导投资机构加大投资力度、支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基地)建设、支持开展股债联动等业务创新5个政策点。引导新设立基金落地方面,支持投资机构在本市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鼓励投资机构积极募集长期资金,围绕高精尖产业或未来产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对基金已实缴到位且对科技型企业开展实际投资的,分档给予投资机构一次性落地资金支持。引导投资机构加大投资力度方面,支持投资机构聚焦高精尖产业或未来产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对投资成效较好的,按照投资机构对本市科技型企业年度新增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方面,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或调层,给予企业资金支持,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助推企业创新合规发展,加快实现资本市场上市。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基地)建设方面,支持境内证券交易机构等在北京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基地),为企业提供挂牌、上市、发债等专业化服务,对综合服务效果较好的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开展股债联动等业务创新方面,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投资机构规范合作,鼓励联合北京区域性股权市场认股权综合服务平台,为本市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外部直投”“认股权贷款”等新型业务,对开展股债联动等业务成效较好的银行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给予资金支持;积极构建多元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研究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上述5项政策均采取前协议加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按照协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给予投资机构通常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和市财政局近日制定并发布《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打造全国领先的“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发展生态。《科技金融办法》增设“前协议加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投资科技企业。

随着近年来国际国内金融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本市科技金融面临创业投资下滑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强“逆周期”调节。因此相关主管部门对2022年实施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是建立以创业投资为核心的科技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围绕募投管退增补政策点,与政府引导基金等其他支持措施形成合力,加快提升本市创业投资总量;同时补充项目组织支持方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本次修订增加了“前协议加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加强项目顶层策划和任务目标设计,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给予资金支持。

修订后的《科技金融办法》支持引导新设立基金落地、引导投资机构加大投资力度、支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基地)建设、支持开展股债联动等业务创新5个政策点。引导新设立基金落地方面,支持投资机构在本市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鼓励投资机构积极募集长期资金,围绕高精尖产业或未来产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对基金已实缴到位且对科技型企业开展实际投资的,分档给予投资机构一次性落地资金支持。引导投资机构加大投资力度方面,支持投资机构聚焦高精尖产业或未来产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对投资成效较好的,按照投资机构对本市科技型企业年度新增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方面,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或调层,给予企业资金支持,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助推企业创新合规发展,加快实现资本市场上市。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基地)建设方面,支持境内证券交易机构等在北京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基地),为企业提供挂牌、上市、发债等专业化服务,对综合服务效果较好的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开展股债联动等业务创新方面,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投资机构规范合作,鼓励联合北京区域性股权市场认股权综合服务平台,为本市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外部直投”“认股权贷款”等新型业务,对开展股债联动等业务成效较好的银行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给予资金支持;积极构建多元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研究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上述5项政策均采取前协议加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按照协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给予投资机构通常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雷嘉
编辑/李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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