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治理“营养餐”问题需要落实家长监督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8-12 16:31

日前,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通过复盘田家镇太安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何某这个本地“营养餐”留置第一案,深挖细查潜在“关系网”、特定利益关系人。经查,内江市东兴区48所膳食改善计划学校中,有33所学校中标人均为同一供应商,办案人员进一步摸排锁定该供应商向其他学校部分校长行贿的证据。在强大震慑下,16人向东兴区纪委监委主动说清问题,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媒体报道,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不打招呼、踩准时间、直奔食堂,看菜谱、对品种、核票据,查监控、看卫生、对比师生伙食……这一连串动作已成为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学校“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的常态。

这又是一起有关“营养餐”的学校领导贪腐案。而要防止“营养餐”变为逐利者的“唐僧肉”,既要进行有效的专项整治,更需要建立起对“营养餐”招标、配送、供餐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尤其是要切实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家长参与管理、监督营养餐的机制。简言之,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的专项整治工作,应该重视发挥家长的作用,对营养餐进行过程化、常态化监管。

为实施营养餐计划,保障营养餐供给,教育部门推出了很多措施,比如要求由校外供应商供餐的要公开招标,营养餐食谱向师生、家长公开,建立学校膳食委员会,实施校领导陪餐制度等等。但是,营养餐计划在实践中还是存在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有效的家长参与管理、监督营养餐的机制。

如这起“营养餐”事件,33所学校的中标方均属于同一供应商,据调查,背后存在利益输送问题,那么,公开的招标是怎样变为“暗箱操作”的?再如,营养餐菜谱本来就应该向学生、家长公开,为何需要纪检部门“直奔食堂”去检查、核对?食堂的监控,本就应该让家长随时可查,做到“明厨亮灶”,为何也需要纪检部门抽查?

这些表明,不论是由校外餐饮企业供餐,还是由学校食堂采购原材料、加工供餐,大都由教育部门、校方主导,缺少家长参与管理、监督。于是,向社会进行的招标,变为闭门招标,而不是公开招标;采购原材料真实的价格和质量,家长并不知情。

对于以上问题,只有建立健全校内监督机制,引入家长监督、社会监督,才能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做到把每一分钱都用到营养餐里。只有切实建立家长参与管理、监督营养餐招标、采购、加工的制度,才能有效杜绝营养餐经费被侵占的问题。

我国教育部早在2012年就发布了中小学成立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倡导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但现实中,有一些学校并没有落实家长委员会制度。因此,要治理营养餐问题,必须让家长委员会切实发挥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的作用,这样的家长委员会需要具备两个基本特点:其一,必须由全体家长选举产生,让家委会成员真正成为家长的代表,有热情也有能力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其二,家委会应独立运行,而不是由校方领导家委会工作,像现在有的学校的膳食委员会,成员就由校方委派,由校方主管,结果膳食委员会也只是形式上的,没有有效、独立地发挥负责采购、监督加工、配餐,听取反馈意见完善工作的作用。

建立能发挥作用的家长委员会,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这也是遏制学校“营养餐”贪腐的重要办学制度。

文/熊丙奇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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