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两财经|自营规模被压降 这些中小银行理财业务何去何从?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7-1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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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中小银行存量理财业务调整的消息备受关注。据报道,多家未成立理财子公司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已收到监部门的提醒,需要在2026年年底前压降存量理财业务规模。分析人士认为,随着监管趋严,部分理财存续规模较小的银行或将加速转型,由发行产品转向全面代销,发挥下沉市场优势,也不排除少数银行会加速建设自己的理财子公司。

监管提醒部分中小银行调整存量理财业务

近日,中国投资协会金融业资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发布《中小银行理财业务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自2021年以来,未成立理财公司的中小银行陆续收到了来自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关于控制理财规模的“窗口指导”,虽然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中小银行接到“窗口指导”的内容和时间有所不同,有的是要求保持现有理财规模不增长;有的是要求将规模压缩到某一时间点的存量规模;有的是要求理财规模逐月递减,但整体的方向是:要求中小银行压缩理财业务规模,控制理财业务的发展。

据报道,部分省份相关城商行与农商行被要求于2026年末将存量理财业务全部清理完毕。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指出,未成立理财公司的银行,理财产品不能超过2021年8月底余额,这样的窗口指导要求一直都有,并非这次提出来的新要求,也不是对部分省份的银行提出的。

普益标准研究员郑哲涵也表示,自2018年起,银行理财行业的监管框架得到了显著的强化和完善,行业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

具体而言,2018年4月,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新规”),第十三条提出“主营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强化法人风险隔离,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业务经营部门开展业务。”

2018年9月,原银保监会制定《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下称“理财新规”),第十四条再次明确“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暂不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总行应当设立理财业务专营部门,对理财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经营管理。”

2018年12月,银保监会制定《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确立了理财子公司的定义“商业银行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对理财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东、业务范围、销售管理、投资范围、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作出规定。

预计2万亿元左右的理财产品可能会受影响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3年)》显示,截至2023年年末,银行业存续理财产品共3.98万只,存续规模26.8万亿元。

这其中有多少是会受相关调整影响的呢?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有大行、股份行和部分实力较强的中小银行都已设立自己的理财子公司,还未设理财子公司的银行都是规模较小的城商行和农商行。不同于理财子公司数量及其产品存续规模逐年提升,未持牌银行机构理财业务规模则逐年减少。

根据普益标准数据,自资管新规落地实施以后,有能力发行理财产品的中小银行数量大幅走低,截至2024年6月24日,理财发行市场参与机构数量缩减至276家,其中城商行由2018年下半年的120家下滑至104家;农村金融机构参与数量更是下降逾60%,由2018年下半年的337家下滑至114家。

从市场份额来看,城商行、农村金融机构市场份额逐步萎缩。截至2024年5月末,城商行存续产品数量同比下降3.68%至9003款;农村金融机构存续产品数量同比下降16.58%至6881款,其规模同比下降2.37个百分点。

此前已有部分中小城农商行放弃了自营理财业务,转向代销。根据《中小银行理财业务研究报告》,截至2023年末,城商行、农村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余额分别为21836亿元、9865亿元(合计3.17万亿元),代销机构数据为491家。

华宝证券研究团队指出,本次整改对象主要是未设理财公司的城商行、农商行理财业务,目前218家城农商行存续理财业务。目前已开业的理财公司中,合资理财公司的规模在百亿级别,其他理财公司的规模在千亿及以上,部分理财存量规模较大的银行机构,如上海农商行、成都银行等仍有较大可能获得牌照批复,而部分理财存续规模较小的银行或将加速转型,由产品发行向全面代销转变。若后续政策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即在2026年年末将存量理财业务全部清理完毕,那么在目前存续的3.2万亿元市场份额中,排除部分可能最终成功申请到牌照的头部城农商行机构,预计将有2万亿元左右的市场份额可能会转为代销现有理财公司或公募基金等资管机构的产品,对于已拓展较多城农商行代销业务的理财公司而言,可能具备了较大的先发优势。

政策之外中小银行理财业务还面临四大挑战

据了解,不少未设理财子公司的中小银行已经在主动缩减规模。今年以来,多家银行宣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还有一些小银行正在陆续暂停理财业务。

郑哲涵指出,除相关政策背景外,“窗口指导”和外部市场环境也给中小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一定挑战。

一是在客户理财需求满足方面,随着客户理财需求的日益增长和多样化,客户倾向于选择那些能够提供更丰富、更专业理财服务的大型银行或机构,导致中小银行在区域内的竞争力逐渐下滑。

二是在提升理财能力方面,理财业务需要深厚的投资研究、风险管理和市场洞察能力,这些能力需要长期的积累和实践。然而,由于规模较小、资源有限,中小银行往往难以在理财领域取得突破性的进展,进而无法为申请成立理财公司做好充分准备。

三是理财规模控制方面,为符合监管部门对理财规模的控制要求,中小银行需调整自身的投资策略和业务模式,这意味着中小银行不得不变现部分资产,或导致部分产品浮亏转实,产品面临净值压力。

四是营收与资产方面,因理财业务是中小银行重要的收益来源之一,而监管对理财规模的控制将对其中间业务收入造成一定影响。同时,由于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和出清资产,中小银行在资产端也将面临更大的再投资风险。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可能导致中小银行在资产与负债结构方面出现失衡。

未设理财子公司的中小银行或许转战代销赛道

在自营业务结束后,这些未设理财子公司的中小银行将如何开展理财业务呢?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些银行的重心将放在代销上。

某地区城商行人士透露,在收到压降规模的通知之后,行里正研究对策,目前比较确定的是会开始推进理财自营到理财代销的转变。

郑哲涵认为,无论是从监管政策导向,还是财富管理业务发展需要来看,理财公司无疑将成为理财产品供应的主力,商业银行将逐渐转型为理财产品的代销角色。对大多尚未成立理财公司的中小银行而言,代销或将成为业务增长新途径。而进入理财代销时代后,中小行将面临“选品能力”和“风险监控”两大挑战。

在选品能力方面,选品的好坏直接影响代销机构的客户满意度、信任度,中小银行需要根据服务区域内客户特征、投资需求、风险偏好等制定适用于本区域的选品方案,更要有合理健全的理财产品评估体系和评价模型,以能够综合产品历史业绩、资产配置、投资策略等因素选出最适理财产品。在风险监控方面,代销机构对被代销理财产品做到及时有效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是必要的,好的风险预警和及时的风险规避能够有效帮助代销机构为客户降低损失,避免可能的客户流失并强化客户黏度,因此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实现对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策略风险、市场风险等及时的监控和预警。

还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小银行理财规模压降的节奏加快,也许监管会加快新理财子牌照的审批。

目前,32张理财子公司牌照已覆盖87%的银行资管市场份额。A股上市银行中未获得理财子公司牌照的银行有19家,资产规模大于5000亿的有8家,其中不少银行在资管新规之后已申请理财子牌照。

中金研究认为,资管业务对于资源投入和风险管理具有较高的要求,监管对理财牌照数量的收紧体现出其对银行表外风险管控具有审慎的态度;大多数规模较小的中小银行机构目前可能尚不具备完善的投研能力与风险隔离能力,过多发放牌照反而可能导致影子银行风险进一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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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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