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气森林内部反腐引关注 有经销商称“被威胁恐吓”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5-01 13:59

近期,元气森林的内部反腐动作引发关注。其中,14位公司销售管理人员以“额外加价收取提成费用”方式对经销商实施诈骗一事,已经走到了司法审判程序。由于涉案人员到案时间不同,审查起诉的时间也不一样,目前已对其中三人涉案情况进行开庭审理。不过在等待案件宣判结果的过程中,有经销商称遭到威胁恐吓。

14名销售管理人员被控诈骗罪 已有3人受审

2023年1月19日晚间,元气森林发布全员内部通告称,公司营销中心原负责人叶某,涉嫌重大贪腐等经济犯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公司决定对叶某予以开除,并将全力配合警方后续工作。

公开信息显示,叶某曾在数家知名企业从事市场销售等方面的工作。2019年加入元气森林,担任公司川渝地区的大区经理。因业绩出色,仅用两年时间他就被升任全国营销中心负责人,管理元气森林在全国的销售业务。不过,叶某大好的前程没有因此而延续,却在两年后戛然而止。2023年8月,叶某及其麾下的销售管理人员共14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院公诉至法院。

据检察院指控,从2020年1月至案发,叶某在担任元气森林全国销售总监期间,与河南省区域经理张某、四川省区域经理蔡某、重庆市区域经理吴某合谋,伙同郑州城市经理徐某等城市区域经理,“在未经元气森林总公司授权批准情况下,对区域内经销商谎称元气森林产品价格上涨,需额外加价收取提成费用。骗取李某等多名经销商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某复合型城市综合体等地向其指定私人账户转款,并按照比例分赃”。

管城检方认为,上述人员均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叶某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张某“数额巨大”,徐某“数额较大”。

不过,叶某等人及其辩护人认为,叶某等人并不存在对产品进行额外加价,由经销商根据业绩向品牌厂商的销售团队发放销售提成只是快消行业常见的“市场共建”模式,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

辩护人还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管城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由于涉案人员到案时间不一样,所以同一起案件,起诉、审理的时间也不一样,案件便分两次开庭审理。其中叶某、徐某、张某等3人,于2024年1月在郑州管城法院接受庭审,据了解,该案一审曾开庭三日。对于辩护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检方给出了充足的证据进行了回应。目前案件正等待一审判决结果。

而四川省区域经理蔡某、重庆市区域经理吴某等11人也在等待案件开庭审理时间。

黑幕拉开缘于一次经销商举报

这次案件的曝光源于河南地区经销商的一次举报。

2022年9月7日,元气森林公司以公司名义出具了一份《举报书》。被举报人是其河南省区域经理张某。《举报书》中称,张某以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公司产品涨价的虚假理由,骗取经销商钱款并占为己有,涉案金额现已累计达到174万余元”。

《举报书》同时称,“(在张某虚构涨价)期间下级执行员工、经销商等表示疑议,张某以已向集团申请批准为由回绝,但实际我司并未批准且不知情。”

另外,根据叶某等人庭审披露的信息显示,河南的一位经销商称,自己在2018年左右就代理了元气森林的产品,成为其在郑州市场的经销商之一。每年都会与元气森林签订合同,并通过“公对公”的方式付货款。2021年11月,元气森林在郑州的城市区域经理徐某以及河南区域经理张某开始与这位经销商对接。2022年1月徐某告知这位经销商,元气森林的部分饮品每箱要涨价3元,而涨价这部分的钱款要打到徐某指定的个人账户里。否则,经销商要承担市场的投资费用。

这位经销商接受了这个方式,后来在具体执行中,每箱另行转账的金额有时为2元。至报案时,他总共向徐某指定的个人账户转账46万余元。

2022年11月,张某和徐某被警方控制。2023年1月,元气森林通报称,叶某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公司决定对叶某开除处理。2023年2月至3月,河南警方又陆续将与案件关联的元气森林四川省区经理蔡某以及重庆省区经理吴某等另外11人刑事拘留。至此,元气森林共有14名销售管理人员涉案。

案件还没出结果 有经销商称遭到威胁恐吓

据了解,此案区域跨度很大,除了河南,川渝地区以及贵州的经销商也在反映同样的情况。

川渝地区的经销商向元气森林举报问题时,还提供了一份加盖了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的《调价函》,该《调价函》显示,白桃、卡曼橘、酸梅汁、青瓜、乳酸菌等产品平均每箱涨价4元。然而,这份《调价函》遭到了元气森林的否认,称公司并未出具过此份《调价函》,此为“套章”。

不过,贵州的一位经销商王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对于此事他选择了报警。“从2021年到2023年,两年时间被骗近60万元,其实,我是从第一次打款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不对劲了,但是生意还是要做的。” 王先生说,他们态度很强硬,催款又很急。最开始以为是元气森林公司规定的,没想到收到他们个人腰包里去了。

王先生说,当时也没有收到调价的书面通知,只是被告知每箱要涨价3元,这每箱多出来的3元要打到指定的账户,对方给的还是个人账户。他表示,自己也在等待开庭的消息。“也有很多人没有选择报警,我认识的一个同行被骗100多万,但他没有报警。”

此外,有多名经销商反映,他们收到了“威胁恐吓”短信或者电话,对方来自因涉嫌诈骗罪身陷囹圄的元气森林销售团队人员家属。经销商媛媛(化名)表示,已经不敢住家里了。因为她接到威胁电话,让她“不要搞事情,否则不得好死”,她还接到另一通奇怪电话,对方自称某电商工作人员,告诉她放在干洗店的衣服洗好了,需要确认上门送件地址,并念出具体地址及门牌号,向她确认,她否认了,意识到危险后,她只好搬出去住。

北青报记者获悉,河南警方确实接到过此类情况的报警。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涉及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会进一步处理。

是“额外加价”还是“市场共建”现争议

那么到底是额外加价?还是如叶某所说的“市场共建”?北青报记者在采访经销商、业务员等相关人员时却得到了不同的答案。

据了解,“市场共建”模式,是指生产商和销售商、供应商之间共同合作,共同开发市场,共同分担风险,共同分享收益的模式。

据公开报道,14位被告人之一的元气森林成都城市经理金某称,2018年他入职元气森林时,元气森林处于起步阶段,为提高销售团队业务员的积极性,经销商会给业务员5元/箱的提成,经销商直接将钱转到业务员个人账户。

一位元气森林的业务员则表示,公司负责他们的底薪和绩效,这部分钱直接打到工资卡;而提成部分由经销商直接转到他们的个人账户,或者在经销商转给元气森林的销售管理人员后,再由管理人员打到业务员的个人账户。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元气森林公司内部有一份施行于2021年8月的《经销商等级制度》,其中规定,由经销商管理工作的元气森林人员,由元气森林公司负责发放其基本工资及任务包,经销商负责销售提成的标准及发放。

据此,不少业务员与经销商均表示,这里面包含两个信息,一个是“由经销商管理工作的元气森林人员”另一个是“经销商负责销售提成的标准”。前者意味着这些元气森林人员应为一线销售人员,而不包括市场销售管理层;后者意味着给多少提成,应由经销商根据情况酌情自定,而不是由元气森林方面规定或强制订立提成标准。

此外,还有元气森林的销售人员表示,川渝地区的销售主管、城市经理直至叶某,很多销售管理人员,收受了经销商的提成费用,还以邮件形式约定了各层级销售人员应收取提成费用的具体比例。在四川的一名业务员称,他甚至并不知道自己的上级领导也能收到经销商的提成。他表示,按照行规,提成是经销商支付给业代人员的。

贪腐案背后的“反贪行动”

据了解,自2022年以来,元气森林进行了一系列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并成立了专门的稽查小组,通过定期和日常随机稽查,对销售各项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不仅如此,元气森林还制定了《元气森林高压线》《贪腐与渎职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收受礼品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在各区域设立专岗专人,持续跟进并强化干部的离任审计、重点业务的专项审计、招标采购领域的合规流程及审核等工作,有效提升了对内部职务犯罪的监管力度。

在2023年元气森林集团举行的全国经销商大会上,元气森林创始人唐彬森以“相信伙伴的力量”为主题,分享建立平等、诚信和透明的“伙伴”关系的重要性。之后,唐彬森拜访了重要城市的经销商和外部伙伴,并公开个人邮箱地址,告知经销商,有任何不公平的情况可以随时发邮件给他。

元气森林方面透露,元气森林2024年将重点关注对经销商、供应商伙伴权益的维护。

2024年2月4日晚,唐彬森在元气森林还发表名为《相信伙伴相信产品相信管理》的2024年内部信。唐彬森在信中提到:“我想特别感谢一下经销商伙伴第一时间和我们反馈了相关事件和细节,我不敢相信在叶某、谢某这些人身上出现如此严重的蔑视伙伴、践踏友谊、傲慢逐利的事情。我在几次与经销商伙伴聊天时都坦言这是我看错人选错人的问题,我会为大家负责到底。”

2024年2月5日,“元气黑板报”微信公号发文公布了元气森林原营销中心重点客户部负责人谢某被刑拘并批准逮捕的消息。文章中称,经合作经销商和员工投诉反映、司法部门介入调查,元气森林原营销中心重点客户部负责人谢某在任职期间涉嫌通过亲友设立关联经销商,严重损害其他经销商正当利益,并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其行为触碰了公司高压线,同时涉嫌重大贪腐等经济犯罪,已被司法机关刑事拘留并批准逮捕。

元气森林决定对谢某予以开除,并将全面配合司法机关后续的调查取证。对于涉及本案的经销商,公司将暂时冻结账户、停止续约、列入黑名单,直至事实查清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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