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裁委会认定京浙之战点球属误判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4-30 22:41

4月29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举行了本赛季第五期(20240429期)裁判评议工作。根据俱乐部的申诉意见,本期共评议了来自中超、中甲、中乙、女超联赛的10个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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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组认定6例最终判罚正确,4例最终判罚错误。具体结果于30日晚通过中国足协官网公布。上面显示,10个判例中包含4次裁判员判罚错误,1次助理裁判员判罚错误,2次VAR介入错误。引人关注的是,评议组认定,在中超第8轮浙江队主场对阵国安队比赛期间,当值主裁戴弋戈比赛第82分钟根据VAR裁判组提示,判给主队一粒点球的判罚为误判,VAR介入错误。而当值VAR裁判员正是主哨过亚洲杯决赛的国际级裁判员马宁。由此可见,对于“金哨”出现技术失误,中国足协裁判管理部门在纠错问题上也不护短。

中国足协在官方公告中写道:“评议会仍采用视频会议形式,邀请中纪委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人员、权威媒体代表列席旁听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得出评议结论。”

其中涉及中超的判例有两个,判例一:中超联赛第8轮浙江VS北京国安,比赛第82分钟,浙江队45号队员与北京国安队17号队员在后者罚球区内争抢时,双方发生身体接触并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VAR介入,裁判员在场回看后,改判北京国安队17号队员犯规,并判罚球点球。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浙江队45号队员在争抢时犯规在先,北京国安队17号队员随后的动作不应视为犯规,裁判员最终改判罚球点球的决定错误;VAR介入错误。

判例二:中超联赛第8轮上海海港VS上海申花,比赛第90+5分钟,上海申花队20号队员处于越位位置,并在其队友射门时做出躲避来球的动作。球打进球门后,第一助理裁判员举旗判罚越位犯规在先,裁判员判进球无效。VAR介入,裁判员在场回看后维持越位犯规进球无效的决定。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成员一致认为:上海申花队20号队员在其队友射门触球时处于越位位置,躲避球的动作属于影响对方守门员处理球能力的明显举动,构成干扰对方队员的越位犯规,第一助理裁判员的越位判罚正确;裁判员判罚进球无效并在回看后维持判罚的决定正确;VAR介入错误。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肖赧
编辑/徐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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