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原副市长刘荣喜非法收受财务折合3693万余元案一审开庭 将择期宣判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4-09 16:20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4月9日通报称,当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淄博市原一级巡视员刘荣喜受贿一案。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荣喜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1月至2023年1月,被告人刘荣喜利用担任博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淄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淄博市一级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16家单位或个人在项目规划推进、缓交土地出让金、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693万余元,其中未遂732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荣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荣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从轻处理。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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