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期交所相继采取监管措施 多以限制开仓和出金为主
证券日报 2024-01-13 09:00

今年以来,期货市场部分品种波动较大,期货交易所监管力度也有所加强。

截至1月11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期能源)、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等四家交易所,年内已陆续对多个客户和机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整体来看,多以限制开仓和出金为主。

多位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违规情况多集中在市场波动较大的品种方面。不过,从目前期货公司所建立的事前、事中和事后风控制度来看,整体风险相对可控。

部分品种波动较大

1月10日,上期能源发布公告称:“XX公司组于2024年1月10日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2404合约上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量超限第1次达到处理标准。上述客户交易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相关客户采取限制开仓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

今年以来,上期能源所采取的监管措施多达12次,监管对象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涉及品种基本以集运指数期货品种为主;监管措施多以限制开仓和出金为主。

此外,上期所、大商所和郑商年内均相继发布了监管措施公告。具体来看,上期所对4组9名客户氧化铝期货品种违规交易采取限制开仓1个月和限制出金的监管措施;大商所对7起案件中的8名违规客户(含个人和机构)的监管措施以纪律处分为主;郑商所对7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在相关合约开仓交易中超过限额的行为采取暂停相关期货品种开仓交易的监管措施。

“从规则上看,交易所对某些特定交易行为年内多采取限制开仓和出金的监管措施,这主要是投资者过度交易等行为所致。”徽商期货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叶晗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例如,对单边头寸持仓过于集中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是希望将持仓量降低到合理水平。

安粮期货结算风控部经理朱丽告诉记者,年内期货市场部分品种波动较大,交易所限制开仓和出金主要在于限制投机行为。例如,追逐行情波动的个人投资者多以日内频繁交易呈现,这类客户喜欢在停板价格上频繁报单、撤单,而追逐行情扩大持仓时容易超出交易和持仓限额,从而受到监管处罚。

期货公司建立风控制度

记者据大商所官网相关数据统计发现,2023年,大商所共处理异常交易行为571起。其中,处理自成交超限279起、频繁报撤单超限239起、大额报撤单超限53起。此外,调查处理违规交易线索126起。

除了期交所加强市场监管外,期货公司所建立的风控制度,也有效过滤违规行为对市场的冲击。“在经纪业务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控流程。具体来看,在事前及时了解关注海内外市场相关动向,通过系统测算第一时间锁定相关风险客户并进行风险提示;在事中,随时根据行情变化及处理客户交易风险;在事后,对行情及风险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回顾。”中粮期货总经理助理王琳表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风控管理体系,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面风险管控。

“当某个期货品种出现极端行情时,公司会采取多种措施应对风险。例如,加强异常违规交易行为的监测,取消客户在该品种的特殊保证金标准、上调该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以及提前电话提醒有穿仓风险的客户及时入金等。”叶晗表示,通过不断持续优化风险控制相关制度、风控业务操作流程,目前可做到标准化和规范化管控经纪业务风险。

期货公司的日常风控措施主要以风险通知、保证金调整、强行平仓为主要手段。对于年内部分品种行情波动较大的现象,朱丽建议,投资者应及时设立止盈止损线,不因行情波动剧烈而追逐,不参与热度较高的品种,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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