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一万块的鞋子在“代收点”丢失 鞋子主人被判担责七成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2-13 15:41

上班不在家便把快递放在代收点,甚至有些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允许,就将快递存放在门口、快递驿站或其他存放点,有的甚至直接点了“签收”,可一旦快递遗失到底该由谁来担责?

2022年3月,小虎(化名)以1万元在某App购物平台购买了一双某奢侈品时尚板鞋。为洗护该鞋,小虎在网上下单了由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球鞋深度清洗服务,并支付了运费39元。

该科技公司完成洗护并将板鞋以快递寄出,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即为寄来时的小虎所提供的信息。时隔两日,快递员将该快递件送至目的地并电话联系小虎。小虎称可先行放置于小区便利店。又隔两日,便利店催促小虎来取走该快递件。

三天后,小虎前往便利店取等待已久的板鞋,便利店却告知其该快递件已被取走。后小虎无奈报警称其快递不见了,民警到场查看监控时发现监控已坏。至此,板鞋“下落不明”。

小虎将凡是与鞋子(以下简称“案涉快递”)有过接触的三位商家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三商家共同赔偿购鞋费用,上海某科技公司、快递公司及便利店都认为自己没有理由承担小虎的损失。

上海某科技公司认为,其寄出案涉板鞋的快递时写明的地址及电话为小虎下单时明确的收货地址及电话,其在下订单时自行选择了未保价的运费并支付了运费39元,所以该科技公司未对快递件进行保价,也未向快递公司说明该快递件内系贵重物品。

快递公司认为,其在接收案涉快递时无人告知要保价及该快递件内系贵重物品的情况,快递公司对快递件内物品是否贵重并不知情,所以在将案涉板鞋快递件放置至便利店处时也没有给便利店说过相关内容。

便利店认为,其通知小虎来店里取案涉快递件,在取件的时候便利店工作人员对收件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都进行了核对,但对此无证据提交。三天之后,小虎则又来店里说是其没有取快递。再后来,警察来店里了解情况才知道快递件内是一双鞋。另,案涉板鞋快递件系无偿暂存在便利店的。

雁塔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小虎因快递件丢失遭受财产损失,其有权向侵权人主张赔偿。但原告作为案涉板鞋的所有人,明知其价值较高,而在下单时未明确需进行保价,此后在明知快递件暂存于便利店处时亦未及时取件,在经电话催促三天后方去取件,故原告自身对案涉快递件的丢失存在主要过错。

被告便利店虽系对案涉快递件暂时进行无偿保管,且对快递件内物品并不知情,收到该快递件后亦曾电话催促过原告尽快取件,但其在保管期间应对该快递件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现该快递件在其保管期间丢失,便利店存在相应过错。

被告上海某科技公司将案涉板鞋清洗后按照原告下单时指定的收件地址及收件人进行了交寄,但其在明知案涉板鞋价值较高的情况下未向快递公司进行说明,亦存在一定过错。

快递公司对案涉快递件内是何物品不知情,将该快递件投递暂存至便利店之前亦已征得了原告同意,其对案涉快递件的丢失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酌定由便利店承担25%的责任、上海某科技公司承担5%的责任、原告自担70%的责任。

法官说法

消费者网上送洗衣物、鞋包时应全程关注所送洗衣物、鞋包等物件的流转情况,及时取回;服务商家不要只局限于自己的服务项目,在途期间的风险亦应考量,要尽到对贵重物品的保价告知义务,快递公司则应和寄收人进行有效对接,关键信息沟通一定到位;快递代收点既然选择了帮人代收,就要帮到底、负起责,要不然一番好心反而可能招来官司。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
校对/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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