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攻疑难杂症,“108号探案”火了
检察日报 2023-12-11 08:30

在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有一个名为“108号探案”的平台,最近很火。全国各地公检法司实务人员和法学专家学者,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定期聚集于此,共同研讨司法领域的疑难、争议问题,凝聚共识,推动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这个平台是以院址秣陵路108号命名的,是我院于2022年11月17日与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东南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建的江苏省首个检察案例研究基地。”该平台负责人、南京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勇表示,“108号探案”每季度举办一期,每期研讨前深入调研、精选主题,聚焦司法实务中的难点问题,结合案例进行剖析式研讨,为一线办案排忧解难。

“我们在办理一批通过微商售卖电子烟弹的非法经营案件时,遇到了两个难题:一是涉案电子烟能否认定为烟草制品?二是其行为能否认定为非法经营?”在首期“108号探案”上,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检察官葛永抛出了务实的“辣味”话题。

来自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专家学者和来自上海、浙江和江苏等地公检法司实务人员,围绕“电子烟的法律规制问题”展开了热烈的探讨。李勇作为主持人,对类型化认识电子烟、关于非法经营行为的法律规定、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修改后的规定、违法性认识等问题进行归纳,统一司法共识。“我们首期研讨便促进了‘无证经营电子烟的法律适用问题’类案处理标准的统一,让基层院正在办理的10余起案件得以妥善处理。”李勇总结道。

“这种形式的探讨,主题明确集中,观点激烈碰撞,既启发形成共识,又务实解决问题,值得推广总结。”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江溯参加完首期讨论后有感而发。

第2期,针对“袭警罪的司法认定问题”开展研讨,推动关于袭警罪暴力行为、罪数形态认定的共识达成;第3期,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中‘黑吃黑’行为的司法认定困境”开展研讨,研讨部分成果被上级相关文件吸收……在“108号探案”平台上,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人员向一个个司法办案中遇到的疑难杂症“亮剑”,有效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理论研究不充分、理论研究中实践支撑不充足等问题,助推办案质效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截至目前,“108号探案”已举办5期,累计参与人员800余人,已经成为南京市检察机关业务交流、案例培育、人才成长的知名检察文化品牌。

文/马胜伟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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