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阳光财险今年再被罚!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2-01 17:45
11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2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阳光财险北分”)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累计被罚64万,其中包括2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处罚。
具体来看:
经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对阳光财险北分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其时任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的马哲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阳光财险北分大兴营销服务部罚款25万元,对时任阳光财险北分大兴营销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刘宏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1月17日。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俗称返佣或变相返佣,其形式包括直接返现金、返购物卡、送礼品等。返佣不仅违规而且还违法。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来阳光财险也一直因合规风险高发而饱受争议。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第三季度末,因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阳光财险2023年已吃下了10张罚单。
据公开资料显示,阳光财险成立2005年7月,其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阳光保险集团起步较晚,成立于2007年6月。截止目前,其已拥有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资产管理、医疗健康等多家专业子公司。
2022年12月9日,阳光保险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范辉 马佳丽
编辑/范辉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