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幸福河湖·水美家园”创建评定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3-11-12 17:00

近日,北京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幸福河湖·水美家园”创建评定工作办法,并启动2023年北京市“幸福河湖·水美家园”创建评定工作。

据介绍,开展“幸福河湖·水美家园”创建评定,旨在调动基层参与治水管水工作积极性,激发市民管河护河爱河热情,形成社会各界共建共治共享“幸福河湖·水美家园”的良好氛围。根据《北京市“幸福河湖·水美家园”创建评定工作办法(试行)》,全市河湖均可参加幸福河湖创建评定;全市所有行政建制的社区(村)可参加水美家园创建评定工作。创建评定工作按照“区级创建、市级评定”的原则,以各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各区择优推荐“幸福河湖·水美家园”报市河长制办公室参加市级评定。市级每两年组织开展评定一次。

幸福河湖是指实现安全流畅、水质优良、岸绿景美、管理高效,人水相亲、共治共管、宜乐宜游的河湖,创建评定将主要参考安全、生态、宜居、智慧四个方面的指标。2017年至2021年度获评优美河湖的92条(段)河湖可优先申报幸福河湖。

水美家园是指实现“取供用排、循环利用”等治水管水工作全过程规范管理,人水和谐、水业共兴、宜居宜业的社区(村),将以取水供水、再生水利用、节约用水、水环境治理、河湖等滨水空间、社会共治六个方面的工作情况作为创建参考标准。

据了解,“幸福河湖·水美家园”创建评定工作包括初审推荐、审核评定、结果认定和公示监督等程序。审核评定环节,市河长办将组织第三方依据创建标准开展综合评价;组织第三方对周边居民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开展满意度调查;组织有关单位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市河长办根据综合评价、满意度调查、现场检查核查等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确定获得“幸福河湖·水美家园”的初选名单,报市河长办主任办公会审定。

市河长办还将每年组织开展“幸福河湖·水美家园”年检复查工作。年检复查评分达不到80分的(百分制),因治水管水问题被国家、市级主流媒体负面曝光、未按时整改造成社会影响的,因治水管水问题多次被市民群众投诉形成舆情的,未实现地表水考核目标、出现劣Ⅴ类水体和黑臭水体反弹的,所在村级、街道(乡镇)级河长因履职不到位、河长制工作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幸福河湖·水美家园”,被取消的河湖、社区(村),三年内不得再次参评。

编辑/彭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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