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融合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下月起施行:条例入法,将带来哪些改变
解放日报 2023-10-10 08:30

《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简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融合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的《条例》,通过强调社会健康共治、推进城市健康共建、倡导全民健康共享三大亮点,实现爱国卫生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型。

《条例》入法意味着什么?对城市发展与个人健康有怎样的意义?

“大卫生、大健康”

此次《条例》落地实施,是上海完善“大卫生、大健康”格局,推进爱国卫生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的转型。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党委书记罗力表示,《条例》入法是对我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一种响应。2019年我国首部卫生健康“基本法”落地,后续各条块推进相关事宜,法律体系持续完善。

此次入法的《条例》覆盖更多内容,将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相结合。罗力解释,爱国卫生运动在我国已开展71年,瞄准传染病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动员和组织最广大群众参与;在健康促进方面,老龄化社会慢性病成为更大的健康威胁,防控慢性病实现“主动健康”尤有意义。

上海市红十字会原副会长张钢从事卫生健康领域工作40余年,他告诉记者,爱国卫生运动在新中国早期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有非常大的意义,走出一条广覆盖、低投入、高效益的具有中国特色卫生防病之路。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被赋予全新内容,即健康城市与健康促进。《条例》入法不仅是范围扩大,更是内容创新,将两者相结合率先立法,更为各省市做出表率。

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多年来,世卫组织强调通过政府与社会力量,解决棘手的公共卫生问题。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傅华说,在亚洲多国,健康促进法侧重内容各有不同。泰国、日本等在控烟、营养等领域立法,解决了不少公共卫生难题,也有国家设立健康促进基金等,通过专业公共机构引导改变群众不良健康行为。此前上海控烟立法,成效卓越。

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条例》入法符合城市定位与时代所需。《条例》以倡导性条文为主,部分涉及惩罚性条文。专家认为,健康促进本身就是爱国卫生运动基础上的改进。后者以政府主导、行政推进为主,健康促进更强调在政府引导下,动员社会公益组织、家庭社区、个人力量,共同改变落后卫生习俗,创建美好环境,改变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素养。

上世纪80年代,欧洲发达国家已着手建设健康城市。当时,上海嘉定作为首个与世卫组织合作建立的初级卫生合作中心,启动创新试点,成为一个样本。“历经近40年,《条例》入法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改变生活方式,促进环境持续变好,这些都将提升城市文明建设水平。”

唤起主动健康意识

强化“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条例》明确,教育部门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健康生活方式、伤害防范能力等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学校考核体系等,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减少、改善学生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

《条例》鼓励食品生产者生产低盐、低脂、低糖食品,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识。同时还提及,本市探索建立健康积分奖励机制,对市民参与健康教育、体育健身和健康管理等活动予以积分奖励。此前深圳已有健康积分奖励探索,通过跑步运动、营养均衡、控烟等鼓励群众积极开展健康行为。

在罗力看来,《条例》入法更能唤起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督促所有人行动起来、主动健康。“入法只是起步,是否真的能落实到位,还应形成社会健康氛围,这需要一定的时间。”

文/顾泳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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