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首例!到期券商集合资管计划落地公募
北京商报 2023-08-21 10:10

到期后,这只券商集合资管计划将完成转型并落脚公募。近日,方正证券发布公告表示,中国证监会准予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管计划管理人变更为方正富邦基金。至此,上述产品也成为业内券商集合资管计划变更为旗下公募子公司管理的首只产品。有业内人士表示,上述行业首例展示了券商集合资管计划公募转型的路径,或引发更多券商效仿,随着监管规定的推进实施以及越来越多券商获取公募牌照,券商集合资管计划到期后变更为券商公募子公司管理的情况可能会更多。

证券业首例

首现到期券商集合资管计划落地公募。8月19日,方正证券发布公告表示,中国证监会准予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管计划变更注册。

具体来看,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管计划于2020年9月7日成立,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该集合计划将于2023年9月7日到期,在成立将满三年之际,其正式变更为方正富邦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也从方正证券变更为旗下公募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情况尚属业内首例。

方正证券在公告中表示,上述举措是为充分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此外,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理财成本,变更将同步调低托管费率和原A类计划份额管理费率并取消业绩报酬。

事实上,回顾此前,监管已逐步对券商集合资管计划予以规范,推进其公募化转型。2013年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规定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资管计划被定性为公募基金,对于已成立的集合资管计划,在符合监管要求前提下可以继续运行。

2018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鼓励未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券商通过管理人更换为其控股、参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并变更注册为公募基金方式,提前完成集合资管计划业务规范工作。此外,《指引》指出,未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证券公司应就集合资管计划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合同变更申请,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三年合同期届满仍未转为公募基金的,将适时采取规模管控等措施。

或吸引更多券商效仿

在财经评论员张雪峰看来,券商集合资管计划公募化转型的意义在于提高产品透明度和监管力度,公募基金具有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和更高的透明度要求,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信息和保障,减少潜在风险。

而在上述监管背景下,到期仍未获公募牌照的券商可能面临一定程度的掣肘。过往公告来看,部分公募化改造的集合资管计划在到期后选择延期,例如,2022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中信证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但截至目前其暂未取得公募牌照。上述情况下,中信证券于5月16日、26日分别发布2篇公告表示,旗下量化优选股票型集合资管计划、卓越成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管计划原本于5月22日、6月1日到期,但为更好服务投资者,决定延长存续期限至12月31日。

除延期外,更有部分产品已进入清算程序。6月5日,天风证券发文宣布,由公募化转型而来的天风证券天泽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管计划因5月12日到期终止,进入清算程序。4月27日,太平洋证券旗下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管计划同样遭清算。公告显示,截至2023年4月26日,该计划期限届满且未变更为公募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而自2022年6月20日以来,伴随“一参一控一牌”相关政策落地,已有不少券商积极借道子公司申请公募牌照,以实现旗下大集合产品公募化转型。2023年以来,先后有光证资管、招商资管、兴证资管、广发资管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募牌照。

张雪峰认为,前述行业首例的意义在于展示券商集合资管计划公募转型的路径,为其他券商提供了可行方案。对公司而言有助于提升公募产品管理能力和形象,进一步巩固其在资产管理领域竞争力。对于整个行业而言,则可能引发更多券商效仿,进一步推动券商集合资管计划公募化转型。同时,对于券商来说,公募化转型可以扩大其资管业务规模,提升品牌形象,增加利润来源。

另有券商分析人士也预测称,随着监管规定的实施及推进、越来越多券商获取公募牌照,券商集合资管计划到期后变更为券商公募子公司管理的情况可能会更多。

北京商报记者刘宇阳郝彦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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