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酒家设最低消费额门槛经警告仍不改正 被罚款1000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6-11 15:26

6月11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其中,在一起案例中,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一酒店因设置包房最低消费额且经警告仍未改正被罚款1000元。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某酒家违法设置餐饮最低消费额案。2023年4月17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查明,当事人番禺区石楼某酒家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从2023年1月1日起设置房间(包房)最低消费额500元,遂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予以警告,2023年4月26日上午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当事人构成违法设置餐饮最低消费额的违法行为且经警告仍未改正,5月16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某饮食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案。2023年4月7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查实,当事人番禺区石壁某饮食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牌,遂依法对当事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2023年4月10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4月25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河源市紫金县中坝镇某记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和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食品明显浪费案。2023年3月27日,河源市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紫金县中坝镇某记饭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包间内顾客就餐完毕后,餐桌上食物剩余较多。经核查,当事人利用消费者安排菜品的机会提供较多菜品造成食物明显浪费,执法人员现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5月17日,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罚款1000元。

深圳市宝安区某湘餐饮店通过食物份量明显超过正常人消费需求的“免单大挑战”形式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2023年5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在某小视频平台发现一宣称“免单大挑战”的餐饮店涉嫌食品明显浪费的线索,遂对当事人深圳市宝安区某湘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实,当事人通过食物份量明显超过正常人消费需求的“免单大挑战”形式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事实上的明显食品浪费,构成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违法行为。同时,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现场服务人员未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线上点餐系统亦未进行反食品浪费提醒,构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5月1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梅州市五华县某中学食堂未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2023年3月29日,梅州市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五华县某中学食堂进行反餐饮浪费检查,执法人员未在学校食堂醒目位置发现有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的标识、标语。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对学校食堂管理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改正,向其宣传了反食品浪费法的有关知识。

东莞市凤岗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餐饮场所脏乱差、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2023年4月19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日常巡查中,发现当事人东莞市凤岗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存在脏乱差情形,不符合食品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且未在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湛江市霞山区某猪脚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2023年3月24日,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当事人霞山区某猪脚饭店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地市场监管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肇庆市端州区某餐饮店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2023年3月21日,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端州区某餐饮店未在墙上、餐桌等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导致客人桌上剩余的菜品分量较多,造成食品浪费。当事人被责令立即整改,并对其给予警告。

中山市沙溪镇某寿司食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食品浪费案。2023年4月6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中山市沙溪镇某寿司食店为刺激消费,增加订单量,在其经营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对其餐品“贵族一支公”宣称“禁止2人食用,因为会不饱”,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食品浪费。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处以警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
校对/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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