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三人隐瞒旅居史接触史致多人感染新冠被公开宣判
新华社 2022-06-14 08:34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13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冶某某、冶某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一案并当庭宣判,对被告人马某以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对被告人冶某某以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对被告人冶某某某以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冶某某某夫妇及被告人冶某某,2022年3月30日违反上海防疫控制措施驾车返往西宁。抵西宁后,三被告人违反西宁防疫预防控制措施,擅自离家外出购物,前往某餐馆聚餐。后向社区报备时,隐瞒在沪、在青海旅居史及与抗原检测异常人员密切接触史,引发疫情传播,致124人感染。

文/柳泽兴 李宁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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