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警查处3起非法捕捞案,通江水域同样不能捕捞
现代快报 2022-04-30 20:21

春江水暖,暗流涌动,鱼儿们纷纷怀卵洄游,大大小小的鱼儿开始露头。然而,有些人怀着侥幸心理,为了一饱口福,将禁用工具撒到了通江水域。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连续查处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4月26日下午3点左右,水上分局大厂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时发现,在马汊河入江口处有两人形迹可疑,疑似在非法捕捞。民警立刻上前查看,发现两人正在收线。民警随即在现场周边水面勘验检查,查获“线钩”10根。与此同时,另一组巡逻民警在马汊河葛新桥附近水域也抓获两名非法捕捞嫌疑人,查获 “飞盘网”1张。

4月27日中午,民警再次在马汊河葛新桥附近水域抓获3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查获 “飞盘网”1张。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上述3起案件中查获的“线钩”“飞盘网”均属于农业农村部门公布的禁用渔具。“线钩”是一种多枚单钩和鱼线组成的渔具,“飞盘网”顶端形似飞盘,“飞盘”抛出时渔网会迅速张开沉入水中。

根据农业农村部门通告,马汊河、驷马河、水阳江、秦淮河、石臼湖等通江水域与长江干流同属禁捕区。在禁捕区内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触犯《刑法》第340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上述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自长江十年禁渔以来,长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鱼群清晰可见,江豚频频现身。但仍然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进行非法捕捞。警方提醒:“江鲜”诚可贵,“自由”价更高,在马汊河、驷马河、水阳江、秦淮河、石臼湖等通江水域同样不得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在长江十年禁渔期间,请大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保护渔业资源,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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