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对方未完成业绩承诺 迅游科技不及时披露收监管函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4-08 16:26
创业板上市公司迅游科技4月8日收到监管函,针对因收购成都逸动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目标且交易方未按规定履行承诺义务事宜,该公司在交易对方未履行业绩承诺及股权收购协议履行情况发生重大变更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9月16日方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相关进展。深交所认为,迅游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7.7条、第11.11.1条的规定。
据悉,2017年8月3日,迅游科技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的并购基金进展暨对外投资公告》显示,其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并为优先级资金提供担保的上饶市广丰区中迅投资中心以1亿元收购逸动无限18.1818%股权。2017年10月12日,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显示,其以自有资金1亿元收购逸动无限18.1818%股权。逸动无限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于晓晖、庞剑飞、唐兴对逸动无限2017至2020年业绩作出承诺,并约定若逸动无限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则于晓晖、庞剑飞、唐兴将以现金方式回购迅游科技及中迅基金持有的逸动无限的全部股权。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逸动无限2018年实现净利润1760.50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迅游科技自2019年3月起发出股权回购协议并提起诉讼,中迅基金自2020年10月起发函,要求于晓晖、庞剑飞、唐兴履行协议约定的回购义务。截至目前,于晓晖、庞剑飞、唐兴仍未履行回购义务,违反了其作出的承诺。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根据其2021年业绩预告,迅游科技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5,000 万元–18,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7% - 636%。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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