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用餐厨垃圾加工火锅油供消费者食用 6人被判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1-05 15:40

为了节省成本,火锅店老板指使火锅店厨师长和厨师回收客人食用后的火锅锅料进行熬制,然后再次提供给顾客食用。1月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以钟某等6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刑,6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回收客人食用后的火锅锅料熬制给顾客食用

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王某与钟某合伙共同投资成立火锅店,刘某、汪某为厨师长,牟某、张某为厨师。在经营过程中,王某、钟某为节约成本,授意和安排火锅店厨师长和厨师回收客人食用后的火锅锅料进行熬制,然后再次提供给顾客食用。刘某在工作过程中传授了汪某、张某等人熬制回收油的办法。刘某等四人在火锅店任厨师长或厨师期间都实施了熬制回收油供客人食用的犯罪行为。2021年6月,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举报后,会同简阳市公安局对火锅店进行查处。正在店内工作的被告人汪某、牟某如实供述了熬制回收油供客人食用的犯罪行为。

简阳市公安局提取牛香坊火锅店电脑中的电子数据,对火锅店的锅底、菜品销售数据进行了分别提取、统计,发现一个多月时间里日的锅底数量为“原味牛油锅”382锅,“特色鸳鸯锅”187锅,价格均为48元/锅。综合案件证据,以2020年6月1日起至案发时(2021年6月2日)计算本案有毒、有害食品销售金额为13万余元。

食品安全专家:消费者长期摄入会对心理和身体健康产生严重损害

判决书显示,两位食品安全专家表示,火锅店将消费者食用过的火锅油回收,通过过滤、反复熬制等工序提炼后,与购买的油脂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制成成品火锅油供消费者食用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火锅店所有回收油是被顾客食用过的,有食用者的唾液、食物残渣等残存其中,极其不卫生,虽经高温处理,但仍会对消费者心理有极大的影响。

同时,回收油主要是由多不饱和脂肪酸组成,不耐热,并且还含较多的水分和食物残渣,经反复多次的高温加工处理,油脂容易发生过氧化和热裂解等多种反应,会大量产生氢过氧化物、羰基化合物如醛类和酮类、脂肪酸聚合物和缩合物、杂环胺类化合物、反式脂肪酸等,如果消费者长期摄入含有这类有害物质的油脂会引起降低体重、食欲减退、生殖毒性、肝脏毒性和致癌作用等。火锅店将消费者食用过的火锅油回收,通过过滤、反复熬制等工序提炼后,与购买的油脂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后提供给消费者食用,长期摄入会对消费者的心理和身体健康产生严重损害。

6人均获刑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庭审中,6名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并接受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此外,检方还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钟某、王某作为火锅店的股东,安排员工利用废弃油脂加工食用火锅油提供给消费者食用,其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请求判令二被告在简阳市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连带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赔偿金138万余元。

法院认为,钟某、王某、刘某、汪某、牟某、张某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利用餐厨垃圾生产、加工的食用火锅油提供给消费者食用,属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系共同犯罪。钟某、王某是是主犯。刘某等4人是从犯。

据此,为维护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利,惩罚犯罪,综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以钟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处汪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判处牟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同时禁止刘某等4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等有关的活动;钟某、王某等6人均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院还责令火锅店、钟某在简阳市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公益损害民事赔偿金人民币138万余元。

【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青Qnews】所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享有本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