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万!成都农商行领行史上最大罚单!这些已离任高管连带被罚……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1-04 16:36

作为国内资产规模第5的农村商业银行,成都农商行于日前收到该行发展史上的最大罚单。

根据银保监会网站日前披露的处罚信息,因涉六项违法违规事实,成都农商行被四川银保监局罚款1100万元。六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股权变更未经行政许可;未审慎审查,接受不具备入股条件的受让人作为股东;违规开展重大关联交易并违法实施授信;违规开展非标业务;未提供或及时提供检查资料,阻碍监管机构检查监督;内部控制失效。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同时,因“投前调查、风险审查审批不尽职,违规购买他行发行的周期本金保护型理财产品,导致他行自营投资非洁净出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成都农商行被四川银保监局罚款30万元。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一同被罚的还有成都农商行的14位个人,14人共计被罚270万元,刘津和房红威等2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行长助手注意到,上述14人中,有多人为成都农商行已离职高管,包括该行原董事长陈萍、原副行长刘津、原董事会秘书瞿隽彦、原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李林坤等。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行长助手整理

其中,作为成都农商行的原董事长,此次陈萍因“对成都农商行股权变更未经行政许可,接受不具备入股条件的受让人作为股东, 阻碍监管机构检查监督,内部控制失效的行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被四川银保监局予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根据成都农商行网站2020年1月3日发布的公告,陈萍于2019年12月因“劳动合同期满”辞去成都农商行董事长一职。

来源:成都农商行网站

作为成都农商行前任副行长,刘津因“对成都农商行违规开展重大关联交易并违法实施授信,违规开展非标业务,阻碍监管机构检查监督的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被四川银保监局予以警告,罚款50万元,并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作为成都农商行前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李林坤因“对成都农商行违规向‘四证’不全的异地房地产项目实施授信,未向监管部门报备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和经办责任;对成都农商行虚假转让融资业务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予以警告并罚款50万元。

行长助手发现,根据成都市国资委2019年1月发布的公告,2017年12月底,时任成都农商行副行长刘津、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李林坤等一行6人接受某银行宴请,宴请结束后,每人接受宴请方赠予的海鸥牌手表1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予刘津党内警告处分;对李林坤等5人进行诫勉谈话。”

来源:成都市国资委网站

改组成立后首任董事长被开除党籍

2021年底开启A股上市征程

资料显示,成都农商行是在原成都市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制成立的农村商业银行,于2010年1月挂牌开业,2011年完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00亿元。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成都农商行总资产为6095.32亿元,为同时期国内资产规模排名第5的农村商业银行。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成都农商行改组成立后(2010年1月)后首任董事长,2019年6月17日,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对外发布公告,该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傅作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需要指出的是,2017年1月,傅作勇已退休。

同年12月14日,傅作勇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2019年12月27日,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傅作勇作出逮捕决定。2020年2月4日,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对傅作勇涉嫌受贿案审查终结,依法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5月28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傅作勇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6年,傅作勇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私营企业和个人在贷款、入股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相关个人所送财物共计约3838.49万元。

此外,2021年11月,成都农商行在“采招网”上发布《聘请A股IPO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开启A股上市征程。行长助手注意到,在2020年成都农商行主要高层完成调整后,该行确定了新的发展战略目标,包括一年内实现公司股权变更后的平稳过渡,三年内对标国内优秀上市银行综合实力全面增强,五年内重回全国农商行“第一梯队”。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范辉 丁丹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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