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河北一村支书在疫情防控点执勤遭殴打自卫致人轻伤二级 检方:正当防卫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1-16 17:15

河北赞皇县一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在村口疫情防控卡点值班的时候,因本村的李某甲认为李某举报他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便打电话辱骂、威胁李某。之后,又找到村口疫情防控卡点上,先行动手殴打正在执勤的李某。李某予以自卫,冲突中,二人均受了伤。据河北赞皇县人民检察院消息,11月16日,赞皇县检察院召开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会,详细介绍了检方对某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的办理过程,宣告李某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某是村民眼里的能人,大学毕业后一直在省城里工作,后被请回该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工作上颇受上级部门和村民们的认可。

2021年1月,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正处于紧要关头。案发当日凌晨,李某正在村口疫情防控卡上执勤。但该村村民李某甲(党员)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公然聚餐喝酒,而且还耍“酒后疯”,因怀疑李某举报其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连续4次打电话辱骂、威胁李某。之后,又找到村口疫情防控卡点上,先行动手殴打正在执勤的李某。李某予以自卫,将李某甲制服后打电话报警。后李某甲仍不罢休,冲上去再次攻击李某,直到警察赶来方才罢休。

在肢体冲突中,李某和李某甲二人均受了伤。经鉴定,李某甲为轻伤(二级),李某为轻微伤。鉴于此,侦查机关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赞皇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认为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证据不充分,且疑点重重,就迅速汇报了情况。检察长康同泽就此案性质认定问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多次深入调查和走访群众,从而对李某行为的性质认定越来越倾向于正当防卫,而且认为李某甲先行打骂村支村的行为,涉嫌妨碍公务和打击报复。

同时,赞皇县检察院顺着李某甲“因怀疑李某举报其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这条线索倒查,找到李某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证据,现已监督生态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对李某甲先后采取了拘留和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因疫情无法收监)。

为准确地认定此案性质,11月10日,赞皇县检察院又在石家庄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组织3名高校法学专家进行论证,邀请石家庄市检察院专职委员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办案指导。结果一致同意赞皇县检察院以上的认定意见。

11月12日,康同泽检察长就此案依法按程序主持召开检察听证会,并特邀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工作者做听证员,特邀县委、政府、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列席听证,5名公开报名群众代表参加旁听。

办案检察官在听证会上出示了有关证据,发表了关于认定村李某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拟不起诉的意见。之后,公安侦查人员、听证员、县领导、群众代表,同意赞皇县检察院对此案作出的认定意见和处理决定。

11月16日,康同泽带队来到所辖的张楞乡政府,召开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会,详细介绍了检方对李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的办理过程,宣告李某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向派出所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李某甲涉嫌寻衅滋事行为进行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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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黄安琪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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