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盘活利用旧厂区等改造的土地改扩建体育公园
中国新闻网 2021-10-29 12:00

针对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在用地服务保障方面的支持政策,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副司长田彦军29日表示,给予用地计划保障,坚持节约集约土地的原则,充分引入市场化机制,合理盘活利用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等改造的土地,改扩建体育公园。

国家发改委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进体育公园建设有关情况。会上,有记者提问称,体育公园建设离不开土地保障。各地普遍反应,土地要素是影响体育公园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重要因素。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在用地服务保障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田彦军表示,《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问题,明确要通过新建或改扩建方式,逐步形成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特色鲜明、普惠性强的体育公园体系,使体育公园成为全民健身的全新载体,进一步改善人们生活品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落实好《意见》要求,绕不开空间布局和用地保障的问题。为此,《意见》从加强科学规划布局、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支持租让结合供地方式、倡导复合用地模式、落实用地规划计划等方面,支持建设体育公园。

田彦军指出,在保障土地供给上,一是给予用地计划保障,明确各地要将体育公园相关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对依据规划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建设的体育公园,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同时,《意见》坚持节约集约土地的原则,充分引入市场化机制,合理盘活利用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等改造的土地,改扩建体育公园。

二是降低用地门槛,比如,对《划拨用地目录》中属于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的,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的方式供地,既可减少竞争降低土地运行成本,更能稳定社会力量建设经营性健身设施的长久预期。

此外,《意见》还要求,自然资源部门要将体育公园建设纳入城市绿地相关专项规划,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总体要求,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中,明确提出各地要确定结构性绿地、市级公园等重要绿地的控制范围,将“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人均体育用地面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作为中心城区的规划指标,确保落地。

田彦军表示,近期自然资源部又印发了《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将“体育健身”作为社区服务八大类要素之一,按照5—10分钟、15分钟两个服务层级,结合绿地、公园、运动场地建设等方面,提出服务内容、指标配置要求和具体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全面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编制好各类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好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用地支持政策和各项工作要求。”田彦军说。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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