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宏洋上半年股东应占溢利达27亿元 合约销售额同比上升55.3%
观点地产网
2021-08-20 23:22
8月20日,中国海外宏洋集团公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未经审核中期业绩。
据媒体了解,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内,该集团及集团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合约销售额达人民币432.87亿元,合约面积合共318.55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比较分别上升55.3%及31.6%;集团营业额达人民币257.38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59.8%。经营溢利为人民币51.11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6.1%;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人民币27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32.7%。
根据公告内容,中海宏洋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78.9仙。此外,该集团扩展业务至三个新城市,包括安徽省安庆市、浙江省义乌市及江苏省淮安市,集团期内新增土地总楼面面积合共约604.21万平方米,集团应占面积为526.14万平方米,总代价合共约人民币265.13亿元;集团及本集团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于内地拥有土地储备楼面面积共达3283.57万平方米,其中152.21万平方米由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持有;集团包括于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应占土地储备的楼面面积为2891.53万平方米。
另悉,中海宏洋现金及银行结馀与受限制的现金及存款合共为人民币274.46亿元;根据净债项与总权益所计算净负债比率为48.0%。2021年2月,该集团成功发行五年期5.12亿美元2.45%担保票据;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期间派发中期股息每股港币8仙。
编辑/崔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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