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骗前女友晚上带新女友玩乐,男子诈骗29万元获刑7年
澎湃新闻 2021-08-17 09:00

夏女士想留住男友的心,而男友只想要夏女士的钱。夏女士花29万帮助男友段某某解决困难,不想却是被骗。

8月1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段某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并责令被告人退赔诈骗犯罪所得人民币二十九万元,发还被害人夏女士。

4次谎言骗取29万元

2019年6月,夏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某理发店的“tony老师”段某某。一来二去,两人渐渐熟络,单身离异的夏女士经常受到段某某的照顾,不久之后,段某某就向夏女士提出要做她的男朋友,两人便正式确立恋爱关系。

之后,两人像普通情侣一样相处,也产生了一些金钱来往。2020年8月中旬,段某某谎称自己被高利贷逼债、有人身危险,并以恋爱共同承担债务的名义骗得夏女士4万元。8月下旬,段某某又一次虚构债务还未还清的事由,骗得夏女士5万元。9月上旬,段某某再次以还债、投资理发店以图长远发展为事由,骗得夏女士5万元。9月下旬,段某某谎称投资的理发店重新装修,骗得夏女士15万元。

骗得的钱款中,小部分被段某某用于网贷提前还款及投资理发店,大部分被消费挥霍。

早已结识新女友

正当夏女士以为两人的生活即将走上正轨的时候,段某某却开始对她避而不见,并在吵架中提出分手,甚至在聊天软件中拉黑了夏女士。2020年12月,分手后的夏女士到段某某工作的理发店消费,听说段某某早在2020年4月就认识现女友关某,夏女士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遂报警。

承办检察官认为:“根据段某某与现女友的手机聊天记录及相关照片等,足以证实被告人段某某在诈骗夏女士之前已另结新欢,甚至是白天骗前女友,晚上带新女友吃喝玩乐。然而在另结新欢的情况下,段某某虚构理由,分4次向被害人夏女士索要钱款人民币29万元,且在短时间内挥霍。足见本案非普通的因婚恋引起的民事借贷纠纷,而是被告人段某某一手策划的婚恋诈骗犯罪,其以婚恋关系为掩护,骗取了被害人夏女士的信任,从而实现诈骗财物的目的。”

可以确定挥霍故意

庭审中,被告人段某某的辩护人对前3节诈骗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本案中15万元一节,段某某没有虚构事实,该15万元是夏女士为了挽留段某某而自愿给其的,段某某虽有过错,但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段某某退还过夏女士2万元,正说明段某某当时不是诈骗。

对此,检察官指出,段某某虽然于2020年10月21日转账归还2万元,但是系被害人夏女士报案后迫于刑事追诉压力而还款,且夏女士于7分钟后全额转还了段某某,段某某又将2万元挥霍,对该2万元依法不能在犯罪数额中扣除。此外,段某某告诉夏女士理发店装修需要钱,之后夏女士把15万元送到段某某店里,他就将钱存到了自己名下。然而理发店装修,段某某仅出资1500元,并且这些钱直接从理发店营业款里扣除。所以夏女士给的15万元并未用于装修。

经查,案发时间内段某某网游充值数万元,足浴、KTV等娱乐消费会员充值,购买大量金器,存在明显超出其收入水平的异常消费,可以确定挥霍故意。

检察官表示,本案中,被告人段某某当庭口头上表示认罪认罚,但对犯意动机、案发经过、大部分赃款去向,均避重就轻,故不能认定其认罪认罚;被告人段某某有前科劣迹,动机卑劣,在量刑中应予以考虑。最终,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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