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组:一些不法人员假借“中医方法”做养生保健虚假宣传,严重损害中医药形象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6-08 22:41
6月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据悉,为推动中医药法深入贯彻实施,切实把中医药这一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医药法执法检查。
中医药法第15、30、31、32条对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古代经典名方简化审批、传统工艺配制院内制剂备案管理等改革创新作出了规定。检查发现,这些重要制度规定的落实工作推进缓慢。
各地均已启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目前仅21个省份完成过1次以上考核工作,10个省份仍在报名审核阶段。
古代经典名方已发布了第一批目录,但仅公布了7首方剂的关键信息考证结果。一些地方反映,传统工艺配制中药院内制剂备案制管理的程序复杂,耗时长、费用高。
中医药法第18条规定了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检查了解到,中医药应急工作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渠道和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应急医疗救治的渠道还不够畅通,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还需要更刚性、更具体的制度安排。
法律第40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但还存在简单套用西医药标准体系评价中医药、不能充分尊重中医药特点的问题。
此外,一些不法人员利用群众对中医药的信任,冒充“中医人员”或假借“中医方法”做养生保健虚假宣传或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中医药形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
校对/董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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