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号丨开着变造号牌车肇事逃逸 没想到被北京交警堵个正着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4-02 10:27

心存侥幸的司机刘某某万万没有想到,他在车牌上动了手脚,发生刮撞事故后逃逸,居然还是被交管部门找到了。4月2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刘某某将面临罚款6800元,驾驶证记24分,同时合并拘留20天的处罚。

3月10日晚,北京丰台交通支队大红门大队接到一名群众报警称,他的小客车停放在丰台区丽槐街诚苑西路北口,刚刚发现左侧车门被撞,而肇事车辆已经不知去向。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

经办案民警调取周边餐馆和单位的监控镜头画面逐一查看后发现,一辆白色小客车有重大嫌疑。民警随后根据这辆白色小客车车身上的个性图案,继续开展深入比对调查后,终于确定一辆车牌号为冀FZ***6的白色东南牌小客车与嫌疑车辆特征相符。

但经查询车辆档案,该车号对应的车辆是一辆速腾牌小客车,车型不符。

经过与河北警方联系,再次对车牌号码进行分析,最终锁定车牌号为冀FZ***X的一辆白色东南小客车为肇事车辆,而该车驾驶人将尾号X改成6。

办案民警随后又发现,该车经常出现在丰台区和大兴区交界的团河路口附近。

3月31日早上,办案民警通过现场摸排,找到了该车停放的准确位置,随后进行现场蹲守。7时20分许,肇事嫌疑人来到停车场,在准备驾车离开时,被民警堵个正着。

经现场询问,该车驾驶员刘某某对其3月10日在诚苑西路北口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以及使用号牌贴变造号牌的事实供认不讳。刘某某本以为这样一个小剐蹭的事故,自己又改了牌子变了号,公安民警应无从查找,可没想到还是难逃被民警查获的结局。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8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记12分。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变造机动车号牌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拘留15天。刘某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和变造机动车号牌两项违法,将被处以罚款6800元,驾驶证记24分,同时合并拘留20天的处罚。可以说刘某某为自己的一时糊涂,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交管部门提示,交通肇事逃逸,公然挑衅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不仅会加重交通事故损害,也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后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拨打110和120报警电话,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等待交警前往处理,切忌为躲避责任而逃离现场。交管部门始终对逃逸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对逃逸案件将依法查办,严惩不贷。希望广大驾驶员敬畏法律,守法出行,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通讯员 李振彪 贾腾腾

文/王浩雄

编辑/赵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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