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达华被刺伤,政法官媒这样发声
北京头条政知圈 2019-07-20 22:37

7月20日上午,香港影星任达华在广东中山出席活动时被人刺中腹部受伤。 

现场视频在网上迅速流传开来,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看到视频,画面让人很是惊心,感到后怕。 

20日晚上,中山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嫌疑人陈某对持刀故意伤害任达华先生一事供认不讳。经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学专家对嫌疑人进行精神检查和初步医学诊断,陈某存在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俗称“妄想症”)。案件详情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任达华一事引起很大关注,政知君注意到,事发后,中国长安网微博、中国警察网微信公众号都发文表示了关注。

右腹部有一伤口 未伤及脏器

现场视频显示,当时任达华站在台上,活动进行中一男子走上台阶突然拿刀刺向任达华,任达华几次后退躲避,遭到该男子追刺,随后该男子被围上来的保安等其他人控制。后来一段视频显示,任达华离开现场时手捂住腹部,手掌有血迹。 

事发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发布情况通报。通报显示,事发时间是上午10点17分左右,当时任达华正在中山火炬开发区参加一商业活动,现场被一名男子刺伤,该男子身份待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任达华在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接受治疗的照片随后被曝出。任达华所在公司英皇娱乐方面回复称,任达华腹部及手指中刀,现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情况稳定。据羊城派客户端消息,任达华腹壁受刀刺伤,穿透腹壁,腹部CT提示有轻微气腹,手上有伤目前具体不详。 

20日下午,英皇娱乐再次表示:经过中山开发区医院的医生及医护人员悉心医治及照顾,华哥已完成腹部刀伤的手术,刀伤轻微触及内脏,幸好没伤及重要器官。现仍在手术室接受刀伤及右手四只手指的处理。 

中山市公安局晚些时候通报,2019年7月20日10时12分许,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当天香港影星任达华先生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出席某装饰城开业庆典活动(约280人参加),进行到嘉宾登台访谈环节时,嫌疑人陈某(男,53岁,中山市人)突然从舞台正下方冲上舞台,同时从右侧裤袋掏出一把水果刀(全长20.71厘米,其中刀刃长10.94厘米,见附图)刺中任右下腹部及划伤任右手掌四指。随后嫌疑人陈某被现场保安制伏,警方接报后迅速到场将陈某带回派出所采取强制措施并作全面调查。 

案件发生后,任达华先生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经开发区医院诊断,任达华先生右腹部有一宽2厘米、深3厘米伤口,未伤及脏器,右手四指划伤,经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伤情平稳。

中山市公安局官方通报截图

官方媒体发文表示关注

任达华被刺伤的消息在网上曝光后引起很大关注。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一些官媒也表示了对此事的关注。 

例如,人民公安报社主办的中国警察网微信公众号发文《刚刚,警方通报任达华被捅:无生命危险》。文中在介绍了警方通报后也简单介绍了任达华。 

文章写到,任达华,1955年3月19日出生于中国香港,1987年开始接拍影视剧。2004年凭借《PTU》获得第9届香港电影金紫荆奖最佳男主角奖,2010年凭借《岁月神偷》再次获得第29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奖,前段时间其参演的缉毒题材剧《破冰行动》大火,任达华也收获观众一致点赞。 

《破冰行动》被提到,政知君注意到,该剧由公安部新闻宣传局、公安部禁毒局、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影视、传媒公司摄制。 

此前广东省公安厅介绍,该剧取材自2013年广东开展的战果瞩目的“雷霆扫毒”这一真实事件,讲述了两代缉毒警察不畏牺牲,拼死撕开当地毒贩织起的错综复杂的地下毒网,冲破重重迷局,为“雷霆扫毒”专项行动奉献热血与生命的故事。

与扫黑英雄张少华拍电视节目

中央政法委官方新闻网站中国长安网微博在20日下午发文《最新消息:无大碍!#任达华被袭击#》。文中提到:安哥问了前方,说伤在右下腹,医生说问题不大,能行走,很快就可以回香港。还记得#致敬中国英雄#节目中,任达华为扫黑英雄张少华团队深夜送水果慰问,此刻也祝愿他早日康复!  

中国长安网微博提到的是大型访谈类电视节目《致敬中国英雄》。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看到,该节目从5月24日开始每周五晚上在江苏卫视播出,节目主人公都是来自全国政法系统的英雄。例如“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排爆英雄张保国、扫黑除恶英雄张少华、打拐民警樊劲松、“传奇女法医”张娟等。10位演艺明星作为记录者,记录这些政法英雄的工作、生活。参与节目的演艺明星有任达华、吴尊、林永健、张蓝心、万茜等。 

任达华探访的是扫黑除恶英雄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公安局局长张少华。张少华带领闻喜县公安局干警从侦办民警张选忠盗墓案入手,一举打掉了16人的盗墓团伙。随后,又顺线索跟踪,成功打掉了以“侯氏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挖出闻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景益民和原副局长金勇在内的17名“保护伞”。 

在闻喜盛传一句“敢动侯家,三个月卷铺盖走人!”“侯氏兄弟”对于“不服管教”的县人大代表,采取吊在房梁殴打、用尖刀扎腿、钢针扎指甲等方式折磨。张少华本人在高速路上曾经被车跟踪,对方“试图造成一起车祸”,是张少华连开三枪,才逼退了跟踪者。 

任达华在节目中透露,自己的父亲和哥哥也都是警察,他很清楚这个行业意味着什么。他说:“这个行业是高危的行业,真正的警察跟演戏的警察,是完全两回事,我们是有剧本的警察,他是没有剧本的警察。”

陈某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陈某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活动的组织方需要承担责任么?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安顺律师告诉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陈某公然刺杀任达华先生,涉嫌故意伤害。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陈某最终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需要经过法定程序鉴定。若陈某在行凶期间并未丧失控制力,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无论陈某最终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其本人或其监护人(若有)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同时,安顺律师表示,《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任达华先生受伤是陈某所为,但因为在装饰城活动中受伤,组织者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校对 | 罗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高语阳
编辑/马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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