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每平方米装修费3000元”精装房就遇质量问题
南国今报 2019-04-27 19:33

买下的精装房,每平方米的装修费为3000元,没想到刚收房就出现房门开裂、阳台渗漏水、木地板空鼓等诸多问题。最近,南宁市良庆区阳光尚都小区300多户业主遇到这样的烦心事。向开发商讨说法后,开发商开始整改,但业主们认为整改没解决问题,决定抱团维权。

心塞:精装房存在各种质量问题

4月25日,记者实地进行了调查走访。

 “原以为简单买点家具就能入住,谁想到这里的精装房只带来烦恼……”阳光尚都的业主张女士说道。

2018年3月,张女士看中了位于良庆区凤凰路阳光尚都4栋的房子,按照合同约定,房价6000多元/平方米,装修费3000元/平方米。

今年3月底,开发商如约交房。可张女士收房后发现诸多问题:新房的门已发霉,阳台有渗漏水的痕迹,墙壁也发霉,一间卧室的踢脚线凹凸不平、木地板空鼓,橱柜下没有贴瓷砖……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卫生间门居然是复合板门。“这种材质的门,一沾水会开裂、变形。张女士换掉了卫生间的门。工人把这扇木门拆下后,张女士发现,木门外面贴着一层薄薄的木片,里芯都是废旧木渣压成的。

与张女士同期收房的300多户业主,几乎每家都出现类似的问题。在业主莫女士家,记者看到,她家的踢脚线也存在多处凹凸不平的问题,一间卧室的木门已经开裂。

进展:开发商整改未得到业主认可

今年4月9日开始,300多名业主向开发商讨说法,开发商同意整改。不过,开发商并不承认业主交的3000元/平方米的费用是装修费,而是称该笔费用是用于“局部改造、装修及安居提升服务”,但其中用于装修的费用是多少,开发商并不肯透露。

随后,开发商让工人将发霉的阳台墙壁及公共走廊的墙壁粉刷一新。“开发商解释说是因为回南天导致墙壁发霉”,但众多业主质疑,认为阳台存在渗漏水问题。

4月25日,记者在现场走访时看到,此前业主反映的墙壁发霉现象已看不见,在张女士家,装修工人拆掉了木地板及踢脚线,正在整修。工人将空鼓的木地板打开,可看到木地板里面已霉变。

负责维修的工人小韦告诉记者,他们是受开发商委托,主要负责该栋楼每户木地板空鼓和踢脚线松动不平的修整。目前的检查结果显示,几乎每户的木地板都有小问题。

对开发商的整改,业主们认为只是做“表面功夫”,修修补补并没有从实质上解决问题。他们提出整改要求,其中包括把所有的门和门框全部退换或更换成实木门、阳台漏水的部分需重新做好防水、橱柜下必须贴瓷砖等,并要求开发商按照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装修,直到合格交付,不足部分要退还装修差价。

目前,300多名户业主决定抱团维权。4月23日,业主代表将他们的诉求递交至南宁市工商质监、规划等多个部门。

采访当天,记者来到该楼盘营销中心,营销中心工作人员转述开发商的说法,称目前正在按业主的要求整改,不便接受采访。

说法:若有证据业主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张女士告诉记者,当初签装修合同时,有些业主确实和开发商签过两次合同,一开始是签精装修合同,后来又修改成“局部改造、装修及安居提升服务”合同。在该份合同中,记者看到,开发商对瓷砖、乳胶漆等装修材料,都写有品牌名称,但后面还加多了一句“或同等档次品牌”。卫生间的门,合同中也约定为压膜复合门。

对此,张女士等业主表示,签合同时匆匆忙忙,没有仔细看。

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律师莫毅绪看过张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后认为,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装修协议,无论名称怎么改变,本质上都是装修协议。在该协议中,开发商没有很清楚地告诉业主,按照哪一级的装修标准来装修。而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大部分也未明确。如果业主认为开发商所签订的装修协议货不对板,完全可以要求开发商作出一个明确的答复。如果有证据证明开发商装修中以次充好,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违约责任。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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