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区政协原主席王春辉受贿一审获刑11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6-05-20 10:58
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消息,5月20日,该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平谷区政协原主席王春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春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被告人王春辉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汪浩舟
最新评论
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消息,5月20日,该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平谷区政协原主席王春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春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被告人王春辉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汪浩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