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外律师总量仍然严重短缺”,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阎建国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说。
当前,我国对外开放已进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新阶段,“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企业“走出去”与“引进来”步伐持续加快,跨境投资、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数据跨境流动等涉外法律事务日益繁杂,跨国商事纠纷化解、跨境腐败治理等任务愈发艰巨,对涉外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涉外律师总量仍严重短缺
“律师队伍作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障中国公民与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参与国际规则博弈的关键主体。”
阎建国说,近年来,我国涉外律师队伍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各地逐步探索多元化涉外人才培养模式,部分地区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但从全国层面来看,仍存在涉外律师总量严重短缺,财政支持力度不足,人才培养、国际交流、海外研修等方面经费保障薄弱,人才结构失衡,高端复合型涉外律师、小语种涉外律师供给稀缺,整体能力难以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现实需求。”
他说,加大律师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强化财政保障支撑,鼓励涉外律师主动“走出去”,培育一批具备国际视野、精通国际规则、擅长涉外实务的国际化律师人才,既是补齐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短板的迫切需要,也是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提升我国国际法治话语权的重要举措,对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价值。
建议制定全国律师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项规划
“建议由司法部牵头,会同财政部、外交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制定全国律师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项规划,明确培养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统筹推进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作。”阎建国说。
在财政投入方面,阎建国说,建议设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律师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项财政资金,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重点投向系统化培训、海外研修、实战实训、人才库建设等关键环节。
“出台针对性财政扶持政策,对参与海外研修、国际交流的涉外律师给予专项补贴,对涉外律所开展国际化布局、设立海外分支机构给予税收减免、经费补助。”
每年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涉外律师赴海外研修
畅通“走出去”渠道也是重要一环。
阎建国说,建议加强国际合作对接,与世界各国律师协会、知名律所、国际司法机构、仲裁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搭建涉外律师海外研修、跟班实训、交流访问的专业化平台,每年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涉外律师赴海外开展研修、参与实战历练,全面提升其国际执业能力。
此外,鼓励涉外律师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支持律师参与国际立法研讨、国际仲裁、跨境纠纷调解等活动。
“完善‘走出去’配套服务体系,编制重点国家和地区法律实务指南,建立涉外律师海外执业风险保障机制,为涉外律师提供国别法律培训、领事协助、风险防控等全方位服务,为律师‘走出去’保驾护航。”
他还提到,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大对涉外律师的政策倾斜力度,将海外执业经历、涉外办案实绩、国际交流贡献等作为核心评价指标,充分激发涉外律师的成长动力和工作热情。建立全国统一的涉外律师人才库,着力打造一批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和骨干队伍。
建议组织涉外律师深度参与重大涉外案件等
“坚持实战导向,推行涉外案件集中办理、跨区域跟班学习、模拟国际仲裁等实训模式,组织涉外律师深度参与重大涉外案件、跨境纠纷处置,以战促学、以学促干,不断提升涉外律师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阎建国说,建议搭建多元化涉外法律服务实践平台,设立涉外法律服务示范基地,引导涉外律师聚焦企业“走出去”的痛点难点问题,提供合规审查、风险防控、纠纷解决等全链条法律服务。
加强前沿领域法治研究,组织涉外律师围绕数据跨境、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办案指引和典型案例,推动涉外律师专业能力持续提升。
他说,当前,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正处于关键发展阶段,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国际化的律师队伍提供坚实支撑。
“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统筹部署,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财政保障,加快培育业务精湛、国际视野开阔的涉外律师人才,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的涉外法治保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