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最高法举行“人民法院以交叉执行为牵引 有效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毛立华说,有效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实现对主要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是破解“执行难”问题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针对新型财产形式日趋多样,利用虚拟财产或跨境资产规避执行日益增多等问题,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与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10余家单位,推动“查人找物”取得17项新突破,失信联合惩戒取得36项新进展,不断加强被执行财产的发现、查控工作。
与此同时,2025年,全国法院“一张网”系统上线,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优化升级,实现制度完善与技术赋能双提升。执行工作“工具箱”不断充实,为及时发现隐匿、转移财产线索,依法打击拒执犯罪提供了保障。
毛立华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对抗法院强制执行,侵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最高法院会同最高检察院、公安部,采取系列措施,完善办理案件机制,依法加大惩治力度。
一是完善法律制度体系。2024年10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对裁判生效之前转移、隐藏财产,采用虚假诉讼手段拒不执行等行为的打击。二是加强协作配合机制。2025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统一拒执罪法律适用标准,实现“惩处一片、警示一片、教育一批”良好效果。
他提到,上述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在法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拒执罪情形。除虚假和解、转移财产抗拒执行,通过近亲属身份隐匿收入,违反限消令等情形外,还包括不如实报告财产、虚假离婚隐匿财产等具体逃避、抗拒执行的恶劣行为。例如,有的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将抵押设备拆除变卖,隐匿转移财产,致使生效裁判无法执行。又如,在判决后、执行立案前,以虚假离婚方式转移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逃避执行。再如,公司拖欠职工工资,为逃避执行,弃用已被查封的对公账户,以其他方式收取并隐匿财产,被追究了相应刑事责任。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欠薪等涉民生案件执行中,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逃避执行、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加大追究力度,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