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民商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说,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他提到,人民法院以依法平等保护、严格公正司法增强信心、稳定预期。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6个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8个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5个反垄断典型案例。发布5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12个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4个涉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再审典型案例,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10个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既是专项行动的部分成果展示,也是明晰相关裁判标准,做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稳定法治预期,提振发展信心的具体工作举措。”
周伦军说,加强府院联动,大力推进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今年1月至9月初,共结案9166件,执行到位账款311.42亿余元。
严格落实“背靠背”条款司法解释,防止大型企业凭借优势地位“以大欺小”,依法制止有关主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挤压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空间,积极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他还提到,人民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优化诉讼服务,降低民营经济组织的脱困成本。完善信用修复和失信惩戒机制,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今年1月至9月初,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对12.06万家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涉及案件14.88万件,执行标的金额3604亿元,最大程度降低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依法依规为30.71万家被执行企业进行信用恢复,帮助他们重返市场、创新创业。破产案件审理中,人民法院坚持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并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今年9月,通过破产审判出清僵尸企业12933家,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案件2278件,化解债务13667亿余元,盘活资产4869.37亿元及土地621.94万平方米,有力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高效配置。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倪家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