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荐股!一80后被证监局罚没455万元
证券时报 2024-11-07 10:43

监管再度出手,严厉打击非法荐股。

近日,广东证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吴某平在未取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核准的情况下,提供直接或间接有偿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决定没收其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违法所得255.17万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近期A股市场活跃度提升,“非法荐股”现象有所抬头,知识付费平台、短视频平台也逐渐成为非法荐股的一个重要渠道。不仅监管、执法、司法部门在逐渐加大针对非法荐股的打击力度,相关网络平台也在积极出手,规范用户操作。

知识付费导流投资咨询

公开信息显示,吴某平出生于198X年7月,未取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核准,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他在深圳小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知识付费平台(简称“小鹅通”)注册了店铺,通过个人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引流投资者购买店铺的各种课程或成为会员。

同时,吴某平并以在视频课程、直播中分析推荐股票,添加微信推荐股票、在微信群中分享股票交割单、对股票交易提出建议等方式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吴某平还通过向陈某等人推荐股票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并收取荐股分成。

根据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的结果,2017年8月15日至2022年6月15日,吴某平通过小鹅通平台、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收取课程费、会员费、荐股分成款等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收入,合计255.17万元。

不过在申辩环节,吴某平就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定义展开了申辩。他提出,其通过小鹅通平台开展的是课程培训或直播讲解,不涉及个股推荐,小鹅通中的很多收费、课程中有关调研的费用不能算作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收入。荐股分成均系朋友之间的代客理财,不属于非法投资咨询。

但上述申辩理由均一一被监管部门驳回,“结合小鹅通平台提供的视频、交易记录等材料及资金流水、询问笔录等综合认定当事人开展非法投资咨询活动。”广东证监局强调,已依法履行了调查程序,向当事人出具了调查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当事人及案件相关人员对其陈述内容签字确认,程序正当,证据合法有效。当事人涉案相关违法行为持续至2022年,未超过处罚时效。

多方携手打击非法荐股

日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大V”无资质荐股的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吴某某伙同他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1300万元,并追缴被告人吴某某的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悉,被告人吴某某认为自己炒股多年且炒股水平较高,遂在某在线网站上注册了账号,发表文章谈论一些大盘的走势及趋势的看法,吸引了不少粉丝。此后,他与某网络公司合作,开通了股票交流的圈子,并担任圈主(又称“大 V”),向付费进入圈子的互联网用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有偿咨询服务,同时在圈子里进行网络直播,解答客户的提问。

客户需支付每月约520元的费用后(该金额不同时期会有所变化)才可进入该圈子观看直播、跟圈主互动。几年下来,吴某某通过在类似圈子中进行网络荐股违法所得达1200余万元。经福建证监局认定,吴某某在此期间无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资质。2022年9月22日,吴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出违法所得270万元。

法院提醒,网络平台、证券经营机构要强化财经博主的行业资质审核,及时提出风险预警。广大投资者也应当认识到证券期货交易属于高风险的投资活动,任何机构或个人都不可能提出稳赚不赔的建议,切勿轻信所谓的“股神”推荐。

与此同时,10月11日晚间,“抖音安全中心”官微发布关于打击“非法荐股”等非法证券活动的处罚公告。公告显示,最近一个月,抖音累计治理股市相关违规账号3600余个、违规内容15000余条。近期处理的典型案例包括:账号“大蓝”推荐特定股票,“股海才子阿名”等9账号导流私人聊天工具荐股,“苏苏123”等7账号发布股票代码荐股等。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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