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虚构劳动关系、做大领取基数等手段,骗取生育津贴约980万元。据正义网12月25日报道,经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主犯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刑罚,各并处罚金10万元至3000元不等。(12月26日《三湘都市报》)
骗取生育津贴的案例时有耳闻,比如在今年2月曝光的一起案件当中,上海市的王某找网店代缴社保,骗领生育津贴4.3万元;今年9月,福建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发现3名女子通过挂靠公司虚构劳动关系,共骗取生育津贴4万多元。但过去的类似案件多属“小打小闹”,相比之下,这次查获的案件不仅骗取的生育津贴高达980万元,而且数十人涉案,其中 20余人获刑,其规模和影响均非骗保小案所能比。
尤其令人惊讶的是,不法分子王某居然将骗取生育津贴当成了一门生意。他拉一帮人注册成立公司,而公司唯一业务是骗取生育津贴。不仅如此,王某的做法还产生示范效应,比如曾与王某合作骗保的钱某另立门户,如法炮制,先后成立8家公司专业骗取生育津贴。在他们的圈子里,骗取生育津贴不仅成为一门“好生意”,而且还出现“师父带徒弟”等奇特现象。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明确,当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可以看出,生育津贴具有减轻产妇经济压力和单位用工成本、降低职场性别歧视等作用,未达到享受条件却骗取生育津贴,让这些作用无法发挥,并危害到生育保险基金安全。
骗子针对生育津贴精心策划骗局,他们对生育保险报销政策十分了解,属于明知故犯,他们得到法律的严惩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尤其要看到,骗子公开注册公司骗保,居然把一件违法犯罪的事干得如此嚣张,理当以更快速打击和更严厉的惩罚,来提高震慑力。此外,对于发现线索延后和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也要加以反思和改进。
产妇当中有恶意骗保者,但也有部分产妇其实是受到了骗子的蛊惑,误以为这是一项正当福利,只不过要通过一些“技巧”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她们对于生育保险报销政策的了解比较模糊,有些甚至完全不了解,稀里糊涂地做了骗子的帮凶,导致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相应惩罚。强化生育保险政策宣传,在孕情跟踪和围产服务过程中引导孕产妇依法享受国家生育福利,才能避免她们因一时糊涂而做出错事。
当前人口出生率出现下滑现象,三孩政策出台后,国家推出了多项生育配套政策,生育津贴具有鼓励生育等作用,在此背景下,骗取生育津贴行为不仅属于违反犯罪,而且还公然与国家生育政策唱反调,因此更应该强化监管和给予严惩。只有生育津贴都能得到善用,其降低生育负担、提升生育意愿等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文/秋实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