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苑丨为爱发令! 北京房山法院发出首例《家庭教育指导令》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5-31 17:10

“现向你出具《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你方保持一周一次与小满及其学校老师保持联系,沟通、关心和了解小满的成长状况,积极引导小满健康成长……”5月3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房山法院获悉,该院少年法庭内,一起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收到了法院发出的首例《家庭教育指导令》及《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签署了《家庭教育承诺书》。

据了解,孩子小满在父母离婚后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但父亲再婚,组建了新的家庭并有了孩子。小满的父亲拒不支付抚养费,故小满的母亲起诉至法院,根据小满的实际生活需要、父母双方收入情况等因素考虑,最终判决小满的父亲每月给付小满抚养费1500元至小满十八周岁止。

该案案情不复杂,但承办法官姜婕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小满患有严重的自闭症,而这与小满正处于心思敏感细腻的青春期,双方离婚后对孩子的情绪处理不当有很大关系。得知小满的情况后,姜婕决定向小满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家庭教育承诺书》。

在法庭上,姜婕法官对小满的父母宣读了《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即使双方离异,也依然是孩子的父母,亲情不因父母的分开而消失,与未成年人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要切实承担家庭教育责任,另一方的家庭教育责任也不能免除。”宣读完毕后,双方都沉默了许久。签承诺书时,小满的父亲抹了眼泪:“我真没想到孩子会变成这样!如果我对孩子平时多关注一些,孩子一定不会生病……”。

离异是父母双方的个人选择,但对孩子的爱却不应因此减少。平和处理家庭矛盾,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是对子女最好的教育。一些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养而不教,或因教育子女的知识不够充分而造成未成年人的身心问题,教而不当的问题也偶有发生。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将由传统“家事”上升为“国事”,家长进入依法带娃的时代。

除上述案件外,房山法院还向探望权纠纷等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出具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直接抚养方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以期破解“探望困境”,配套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并引导当事人签订家庭教育承诺书。家事无小事,补好“依法带娃”这一课,需要全社会协同配合,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网”。

通讯员 董迪 曾慧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白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