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大会审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纲要草案指出,要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因地制宜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业窑炉治理、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以上。
纲要草案中提到,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现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推动工业污染源限期达标排放,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
纲要草案中提到,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 排和城镇节水降损,鼓励再生水利用,单位GDP用水量下降16%左右。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城镇低效用地,支持工矿废弃土地恢复利用,完善土地复合利用、立体开发支持政策,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50万亩以内,推动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稳步下降。
纲要草案中提到,要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实施有利于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创新完善自然资源、污水垃圾处理、用水用能等领域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节能监察、重点用能单位 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强化高耗水行业 用水定额管理。
其中单独提到了,要深入推进山西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高语阳 孟亚旭 李岩 蒋若静 李泽伟 张夕 张蕊
编辑/赵红信
校对/李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