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9日16时30分许,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方大特钢公司炼铁厂二号高炉在处理异常炉况过程中,炉内压力瞬间陡升,造成煤气上升管波纹补偿器爆裂,炉内大量高温焦炭从爆裂处喷出,掉落在出铁场平台,导致平台及安全通道作业人员6人死亡、4人受伤。11月5日,据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局官方微信消息,该起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事故调查组提出了对27名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对方大特钢建议处以人民币100万元的罚款,并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
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5月28日中班、29日白班,高炉四个上升管处炉顶温度显示约157~500℃(高于200~300℃的正常炉顶温度),且呈现不均,为降低炉顶温度,两个班次通过炉顶打水装置长时间连续打水,打入的液态水未经雾化,部分落在炉料上,在炉内减风操作时出现崩料,含水炉料落入炉体下部高温区,其中的水份迅速汽化,体积急剧膨胀(约1200~1500倍),引发炉内压力瞬间陡升。同时因炉顶放散阀处于“手动”操作模式,未与炉顶压力联锁,未及时自动开启泄放炉内压力,导致上升管波纹补偿器爆裂,大量高温焦炭从爆裂处喷出,集中掉落在南出铁场作业平台和西侧安全通道,造成多人伤亡。
间接原因是高炉长期违规超压组织运行,炼铁厂对炉况未做出正确研判,高炉从计划检修后恢复生产开始,持续出现炉凉、悬料等炉况异常状况,方大特钢炼铁厂在处理炉况异常过程中,未能组织有关技术和管理力量深入研讨和充分论证统一意见,形成针对二号高炉安全、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且对炉况异常可能引发安全风险未予重视并做出误判,未及时疏散高炉周边作业人员,导致事故伤亡人数增加。此外,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等也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号高炉“5•29”煤气上升管爆裂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报告认定,方大特钢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效益轻安全,建议对方大特钢处以人民币100万元的罚款,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对27名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其中移送司法机关两人,行政处罚(党纪处分)19人,相关部门责任人员5名。炼铁厂二号高炉值班工长沈某,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炼铁厂副厂长刘某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炼铁厂二号高炉炉长马某,事发时不在作业现场指挥处置,未发挥监督指导的作用,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
方大特钢多名管理人员也被建议问责,其中,方大特钢董事长谢某建议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并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方大特钢总经理尹某,建议给予其留党察看、撤职处分(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并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方大特钢副总经理居某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对炼铁厂设备超压运行和设备的违规操作等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此外,5名相关部门的责任人员也被建议处理,其中,青山湖区政府原副区长李某,对青山湖区相关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况失察,建议由分管副市长对其实施约谈;青山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龚某,建议由青山湖区纪委监委对其诫勉谈话。
此外,调查报告还责成青山湖区政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就“5.29”事故做出深刻反思,并向南昌市政府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认真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事故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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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张雅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