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布中选结果。此次集采共纳入55种药品,覆盖抗感染、抗过敏、抗肿瘤、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等领域常用药品,总体实现了“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预期目标。
本次集采中选产品与医疗机构需求更加匹配,强化“稳临床”。医疗机构既可以按通用名报量,也可以按厂牌报量,从中选结果看,医疗机构要求采购产品报量的75%得到满足。
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主任 毛宗福:我们这次来进行集中带量采购的这些产品、这些厂牌,过去在不同的医疗机构患者当中,他们实际上有些在长期使用,有些医生还有患者他们形成了一些固定的认知,特别是老年患者,他一看那个牌子,吃几颗什么时候吃很清楚,换个牌子可能剂型规格不一样,这次做这样一个改变以后,方便患者继续使用,特别是慢性疾病患者、老年患者,就不改变用药的一些基本规则。
本次集采提高了投标企业资质门槛,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同类型药品生产经验,同时要求投标药品所在生产线2年内不存在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情况,后期药监部门将对中选产品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本次集采竞争激烈程度远高于前十批集采,但通过1亿元以下规模产品不集采、设置“锚点价”防止极端低价冲击、引入复活机制等措施,保持了较高中选率,中选产品平均价差较此前批次明显缩小。
南京大学公共卫生管理与医疗保障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顾海:对于中标的最低价的企业,要求他们对最低报价的成本做一个详细说明,来确保我们认为质量是可靠的,这样可以放心地供应临床。
本次集采全链条规范投标行为,坚持“防围标”。将存在股权关联、委托生产、批件转让等关联关系的企业视同为1家,防范合谋报价。全国共4.6万家医药机构参加报量,445家企业的794个产品参与投标,其中272家企业的453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拟中选结果公示后将正式发布,预计全国患者将于2026年2月用上新一批质优价宜的中选药。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院长助理 蒋昌松:前10批集采共纳入435种药品,累计节约医保基金是4400亿元左右。第十一批集采共纳入55种药品全部采购成功,与第十批集采相比,在产品的竞争格局更加充分的情况下,不管是企业的中选率,还是产品的中选率都有所提高。我们也是希望集采的规则未来持续进行优化和完善,在给予企业合理利润的同时,惠及更多的患者。
集中带量采购和医保目录谈判有何不同?
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主要通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医保目录谈判来调整价格,减轻医保基金和患者负担。集中带量采购和医保目录谈判有什么不同?
南京大学公共卫生管理与医疗保障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顾海:中国药品的价格形成主要是两个机制,一个是对于刚研发出来的,在专利保护期内的,我们是通过谈判来降低它的价格。第二个是过了专利期保护的药品,它和创新药不一样,已经在临床上使用很长时间了,而且是各方面都比较稳定可靠的一些药品,所以通过国家层面的集中带量采购,来充分地竞争,使价格回归到一个比较合理的位置。这样的话对医保基金的节省,对老百姓的经济负担,包括对于企业合理的利润获取,我觉得都是共赢的一个好的结果。
编辑/樊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