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新规加强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 包庇纵容“鬼秤”最高可罚十万元
法治日报 2025-01-24 12:3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新修订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消费者所购商品,在保持原状的情况下,经复核发现短秤缺量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电子计价秤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加强对电子计价秤的计量监督管理,特别是对集贸市场等电子计价秤使用重点场所的监管,对确保贸易公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近段时间社会广泛关注、反映强烈的“缺斤短两”“鬼秤”问题,深入开展了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活动,并通过加强日常监管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完成了对部门规章《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并且出台了《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型评大纲》)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检定规程》)两项计量技术规范,旨在完善电子计价秤相关制度建设,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加强计量管理制度建设

2024年5月16日,有江苏省连云港市网民发布视频称,在海州区某市场购物时发现一商户短斤少两,并被市场主办方工作人员抢夺手机。该事件迅速引发“连云港鬼秤”舆情,市场监管总局对此事件进行挂牌督办,同时也在全国全力推进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

集贸市场是电子计价秤使用的主要场所之一,亟需通过制定相关规章规范,进一步压实集市主办者责任,规范经营者行为,有效打击市场内使用作弊秤、“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

《办法》由原国家质检总局于2002年制定发布,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对其进行了条款修正。此次修订《办法》,主要是针对近年来集贸市场内不法商家“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现象,解决民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计量管理制度建设,对《办法》内容不完备、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等问题加以完善,进一步压实集市主办者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者行为、加大对相关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打击集贸市场内使用作弊秤、“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

在强化集贸市场主办者主体责任方面,修订后的《办法》系统规定了集市主办者的管理职责,从计量制度管理、诚信体系管理、计量器具管理、交易行为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明确、具体要求,规定集市主办者应当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集市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因计量结果产生纠纷时,集市主办者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计量调解和违法行为查处。

在进一步规范经营者行为方面,修订后的《办法》要求,经营者应当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应当定期送检。鼓励集市主办者建立违法失信经营者红黄牌警示制度,将经营者计量违法行为在集市中予以公示;对计量失准拒不整改或者计量失准仍强买强卖的经营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清退出集市。

在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方面,修订后的《办法》规定,消费者所购商品,在保持原状的情况下,经复核发现短秤缺量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经营者租赁期满的,也可以向集市主办者要求赔偿,集市主办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针对集市主办者监督不到位的行为,明确规定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强化防作弊等技术要求

在民生计量方面,监管部门对电子计价秤、加油机、民用“三表”等计量器具实施法制管理,确保其量值准确可靠,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行检验,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需要依据计量技术规范来具体实施。计量技术规范的种类有很多,包括计量检定系统表、计量检定规程、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计量校准规范等。

目前,我国对电子计价秤的主要技术规范包括《非自动衡器通用技术要求》《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这两项在用计量技术规范适用范围较广,不限于电子计价秤,针对性不强,且防作弊要求较为原则,难以满足对电子计价秤监管的需要。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当前国内电子计价秤生产和使用现状,认为有必要专门针对电子计价秤制定型式评价大纲和检定规程。为此,《型评大纲》和《检定规程》适时推出。新的技术规范针对电子计价秤的独有特点和现状,着重增加和强化了电子计价秤防作弊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相关的技术要求、核查措施、测试方法、判定准则。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副司长刘洪彬介绍说:“新技术规范实施后,我们相信可以有效强化国内电子计价秤产品防作弊性能,优化电子计价秤强制检定,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据了解,此次发布的两项计量技术规范重点增加了“开壳锁机、授权解锁”和“唯一性信息核查”两项技术要求,同时强化规范了“三码一封”技术要求,优化了计量检定项目和方法。

“‘开壳锁机、授权解锁’的要求,解决了‘随意拆机、非法调整’的难题。”刘洪彬介绍说,此次计量技术规范明确要求,当电子计价秤的外壳被打开时,应启动自锁功能,解锁只能由被授权人员采用高保密性动态密码方式实现,从而实现电子计价秤不能随意拆、不能随意调的要求,堵死拆机改装漏洞,阻断作弊实施路径。

“唯一性信息核查”要求,解决了电子计价秤产品真伪鉴别难题。刘洪彬表示,今后生产企业出厂的每台电子计价秤应具有唯一性身份信息(包括生产码信息、维修码信息等),强制检定和日常监管时,通过制造商提供的查验平台实现出厂唯一性信息与现场产品信息的一致性核查,核查不符的,则可认定为假冒或无证产品,阻止其进入市场。

退一赔三倒逼规范经营

“鬼秤”问题由来已久,有关部门治理多年,但欺客现象还是不时出现,消费者一不留神就会上当受骗。尤其是如今不少电子计价秤的“鬼秤”,改装作弊的手段非常隐蔽。

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了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整治时间为2024年5月至10月,整治重点聚焦电子计价秤“缺斤短两”等突出问题,健全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维修、使用全链条监管机制,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改装、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等违法行为;强调加强全链条管理,严格执行电子计价秤型式批准和强制检定制度,强化对电子计价秤销售、维修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流动摊贩等的日常监管;同时创新监管举措,加强对电子计价秤防作弊技术的攻关,推动电子计价秤防作弊技术升级进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明告诉记者,北京市积极顺应智慧监管的改革思路,充分运用数据比对分析、大数据筛查等现代技术手段,积极推行以风险监测、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制定实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非现场监管业务操作指南》和《网络销售作弊计量器具非现场监管操作指南》,利用北京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信息系统等开展大数据筛查,通过综合监管e码查系统下发计量器具非现场监管核查任务,形成市、区、所三级联动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覆盖面和靶向性,推动计量监管进一步提质增效。

此前商家使用“鬼秤”等计量工具,就算被查处,相关的处罚也是“不疼不痒”,和其违法收入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火旺表示,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修订后的《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规定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退一赔三”规定,通过民事赔偿责任倒逼经营者规范经营。

明确“退一赔三”,既对不法商家形成震慑,也更好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让不法经营者在使用“鬼秤”时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文/万静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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