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租房可能是陷阱?已有多人中招 如此中介快快避坑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4-12-05 21:20

通过房屋中介租到心仪的住所,结果没住几天就被房东驱逐,自己明明支付了一年的房租,可房东却说只收到了一个月的租金,在河南郑州务工的王先生就遇上了这样的荒唐事。两人之间的纠纷会不会有什么误会?其中是否有着不为人知的隐情呢?

王先生说,他和妻子是来郑州打工的,为了方便一家三口生活,他们在郑州市区选了一个租金相对便宜的位置寻找房源。

租客王先生:那个地段一般情况下,两室一厅的都是一个月1300元左右,但是我住那一套房子是1050元,便宜二三百块钱。

王先生认为,综合对比来看,这个房源性价比最高,在进一步了解中,他发现,这个房源的发布者是一名房屋中介的业务员,王先生说为了保险起见,他还专门看了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甚至还去了中介公司。

王先生说,当时中介的业务员向他介绍,只有一次性支付一整年的房租才可以享受到每月1050元的优惠租房价格。

租客王先生:因为他说房租比较便宜,一次交一年的,如果你想一次租三个月或者半年,最低得1200元或者1300元。

王先生说,从看房到签订合同,都是由他和业务员沟通完成,这期间他一直没见过房东。由于着急入住,王先生没多想就和业务员签了一年的合同,交了全年的租金和押金共计14100元。可是一家人住了不到一个月,一直没有见过面的房东却突然找上门来,说业务员迟迟没有给他交付房租,人也联系不上了。

王先生表示他已经交了全年的房租,而房东却说自己只收到了一个月的房租。王先生认为这件事不太对劲,只有联系到中介公司的业务员才能把其中的误会说清楚。让王先生没想到的是,当他再一次来到这家中介公司时,这里已是大门紧闭,这时,意识到情况不妙的王先生,赶紧报了案。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何磊:大概我们一天就接到十几起报警,我们也感觉很奇怪。

原来,王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多名受害者前来报案,随着报案人数的增多,警方发现他们都是和同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签的合同,如今,这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已经全部失联了,警方分析,当务之急是搞清楚这家公司是由于经营不善,关门倒闭了,还是存在诈骗犯罪。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何磊:这个钱到底去哪了,我们就到工商部门去查询一下公司情况,然后查这个公司,到底谁是这公司的股东、法人,这些人的信息先调取了一下。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这家公司叫做河南宏才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注册资本100万元,出资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表面上看,这家公司似乎没什么问题。但把房东和租户的合同一对比,问题就暴露了出来。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王铮:他们是高价从房东手里收房,但是他出租的价格低于他收房的价格,等于是“高收低租”。

同一处房源,画面左侧的是这家中介公司与房东签订的合同,租金标准是每月1900元,画面右侧的是这家中介公司与租客签订的合同,租金标准却是每月1500元。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王铮:他的模式就是每个月给房东打房租,然后租给房客的时候,就会游说别人租半年或者一年,尽量让房客签更长的合同,一次性收取半年或者一年的房租,这样的话他就把大量的资金掌握在自己手里了。

这家中介公司不仅不赚钱,甚至成交的每一单都是亏本的状态,这样看来,那不是租户租住的时间越长,公司亏损的越多吗?警方分析认为,其中一定有猫腻。

房东逾期未收到房租 租客无法期满入住

一边是逾期没有收到房租的房东,一边是交了房租却无法期满入住的租客,两边都是这起案件的受害者,这一切引起了警方的重视,随后,办案民警展开了详细调查。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何磊:他如果把租客的合同要履行到位的话,公司到最后肯定是要亏本的。肯定需要在把钱支付给房东之前,提前跑路,把这些钱留在自己手里,所以这就是诈骗,因为他根本就不具有真实履行了合同的目的。

警方将这起案件以合同诈骗罪立案,经过梳理确认,中介公司的业务员都已经联系不上了,公司电话也成了空号。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何磊:业务员和租客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大多数是用的化名。在这个案件里,租客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注意,没有仔细去核实这个业务员的身份证和姓名电话。

业务员的身份一时无法确认,但民警认为,这起案件涉及多名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并且他们还有聚集的办公场所,想要不留痕迹消失,难度很大。之后,办案民警再次来到了这家中介公司。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何磊:当时我们也想办法通知到大厦的物业,然后让房东把办公室的大门打开了,里边的什么资料、电脑、文件全部被搬走了。我们对现场进行了清理,看里面还有什么有用的、有价值的线索,当时我们从他公司的抽屉里边发现两张身份证。

办案民警分析认为无关人员的身份证应该不会留在公司。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王铮:我们推测那两个身份证应该是公司员工的,不可能是房东、房客的。房东、房客不可能把身份证落在那,签约很少在公司签约的,基本上会在房子现场签合同,所以我们推测身份证应该是这公司工作人员的。

随后,警方联系上了这两张身份证的主人,刘某和王某,果不其然,两人正是这家中介公司的业务员。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何磊:这两个业务员到了之后,我们让他好好回想一下当时的情况,他就把这个公司当时运作的情况和公司的架构,给我们说了一下。

警方了解到,这家中介公司共有20名左右员工,内部分为业务部门和招聘部门。其中,业务部门的员工主要就是负责收房和租房,每成交一单都会有相应的提成;招聘部门的员工则是负责寻找更多的业务员入职。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何磊:一个正常的业务员过来公司工作两三天或一个星期左右,他就已经知道这个公司的这种运作模式是有问题的。一次收人家租客这么多钱,但是公司每个月才打给房东一个月的房租,那就感觉有点不对劲,所以有的人干了一段时间就离开公司。

据警方了解,这些业务员入职后,还会有所谓的“业务培训”,其中,业务组长交代给他们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一定不能让房东和租客见面。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何磊:房东跟租客一见面,房东拿着合同和租客拿着合同一比较,双方的价格差距就摆在那里。

警方分析,这一骗局之所以有这么多人上当受骗,其实是因为他们分别给了房东和租客一些所谓的价格让步。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何磊:业务员一般跟租客说,你要是在我这儿租房子租一年的话,我就可以给你优惠,每个月优惠个几百块钱,业务员跟房东谈的时候,也可以把租房价格适当调整,上浮一二百块钱,房东就容易把这个房子租给这个公司。

经郑州管城警方查证,在本案中,共有500余名受害者上当受骗,涉案金额600余万元。

给出看似合理优惠 让被害人深陷骗局

在这一骗局中,犯罪嫌疑人的狡猾之处就在于他们不会让受害者认为“天上掉了馅饼”,而是给出一些看似合理的所谓优惠,这让不少人上了当。在掌握确凿证据后,警方正式传唤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王铮:当时法人是郭安乐,公司的运营、进出的钱款都是要通过公司对公账户来的,而他们这个公司都是通过郭安乐个人的账户,这一点就非常可疑。

然而,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民警发现,这些流入郭安乐个人账户的钱款,并没有一直存放在他的账户中,而是通过层层转移,汇给了别人。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何磊:因为合同诈骗重要的是钱去到什么地方了,钱花在什么地方了,然后才能通过资金的流向来证明他的主观犯罪的故意,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当时这个公司收到钱之后,当天或者第二天就把这一部分钱花出去,但是并没有花在公司的运营上,在公司没有任何记录,也没人知道这钱咋花的,所以我们就需要查清楚这个钱的去向到底在哪。

经过资金梳理,警方发现这家公司收取的租金最终都零零散散地流向了一名叫做葛梦辉的男子。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王铮:他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葛梦辉,他是大老板,在幕后。问郭安乐为什么要当这个公司法人,他说也是为了贪图经济利益,他既不用参与经营,也不用做什么,他就把卡拿出来给大家用,就给公司用就可以了。

经警方查实,2022年10月,葛梦辉找到郭安乐商量注册一家房屋租赁公司,因葛梦辉有个人征信问题不能做法定代表人,于是由郭安乐出面成立了宏才公司,葛梦辉则在背后实际掌控公司。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何磊:葛梦辉作为公司的发起人,也是“长收短付 高收低租”骗局的策划人,因为他原来就是干房屋中介的,原来在另外一家公司也干过这种模式,所以他对这个行业比较了解。

警方查实,当时,葛梦辉只是作为业务员接受了公安机关的调查,并未被处理,他非但没有引以为戒,反而认为这是一条可以发财的道路,最终因触及法律红线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前不久,法院对被告人葛梦辉作出判决,葛梦辉因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葛梦辉与同案犯共同退赔相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郭安乐和葛梦辉的另一名合伙人贾怡凡,以及中介公司的三名业务组长均已被判处刑罚。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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