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股份,一直是监管关注的重点。自今年5月24日《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统称“减持新规”)发布以来,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对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的监管,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各类违规减持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稳定和公平。
据上海证券报初步统计,自减持新规发布以来,沪深北三大交易所针对违规减持行为共开出超50张罚单,违规对象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等。违规减持的情形包括:短线交易、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司法执行等导致被动减持、受让股份后6个月内进行减持等。
违规减持情形被监管紧盯
尽管监管部门不断优化完善相关制度规则,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但仍有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等频频触碰减持“红线”,因此收到罚单。具体来看,违规减持情形主要集中在短线交易、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等,而违规背后的原因则包括不清楚相关规则、误操作等。
上交所的一则监管措施显示,莫高股份时任监事王润平的配偶周某会存在短线交易的行为。其此次短线交易合计买入公司股票1.8万股,买入金额约9.87万元;合计卖出公司股票1.8万股,卖出金额约10.60万元。对此,上交所予以王润平监管警示。
回溯公告,莫高股份在今年5月30日发布了致歉公告称,王润平配偶周青会女士“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向王润平寻求任何意见或建议”,而王润平对上述短线交易并不知情,并已督促配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除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之外,减持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是常见的违规原因。而对于减持行为的信息披露不仅要及时披露相关计划,也要及时披露减持进展。
以ST摩登为例,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普慧源贸易”)为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普慧源贸易于今年7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卖出ST摩登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成交金额为11.40万元。然而,公司未在减持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因此深交所对此违规行为下发了监管函。
金种子酒的股东则未能在减持发生后及时披露进展。据上交所开出的罚单显示,金种子酒的股东新华基金旗下两只资管产品合计持有金种子酒5%以上股份。2022年5月10日,金种子酒披露了新华基金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然而至2022年8月4日,两只资管产品合计减持2%,新华基金在所持公司股份每变动达到1%时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8月11日才在减持进展公告中说明相关情况。因此,上交所给予新华基金监管警示。
“被动违规减持”不容忽视
记者发现,与上述短线交易等违规情形不同的是,违规减持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上市公司处于被立案调查、债务违约等时期,董监高或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从而导致被动减持,因此也会引发违规减持的情形。尽管这类情形并非上市公司董监高或股东主动为之,但监管层依旧坚决依法查处违规减持行为,全面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情况。
深交所今年8月16日开出的罚单显示,2022年11月8日,*ST中利及控股股东王柏兴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2024年7月5日,*ST中利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之间,因个人债务违约等原因,王柏兴所持12.76%的*ST中利股份被司法拍卖,王柏兴存在禁止减持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已经退市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安退”)身上,尽管公司已经于今年7月5日摘牌,但交易所并没有因此放松对违规行为的追责。
深交所公告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太安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3年9月15日至19日,因司法强制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柯少芳所持太安退股份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方式被处置,减持数量为549.48万股,减持比例为0.72%,减持金额为1773.11万元。针对柯少芳的违规减持行为,深交所于今年8月5日下发了监管函。
东方集团的股东则由于股份被强制平仓而构成了违规减持。具体来看,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润澜”)持有东方集团5%以上股份,由于融资融券业务违约,东方润澜持有的东方集团股份于2024年6月21日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减持数量为2306.05万股。东方润澜未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针对此违规行为,上交所对东方润澜予以监管警示。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