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是城市建设的生力军,是中国式现代化场景下和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群体,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着力提升城市服务保障水平,促进新市民安居乐业,天津市起草形成了《提升城市服务保障水平促进新市民安居乐业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自2024年9月6日至9月14日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突出就业优先,解决新市民入职问题;加强住房保障,解决新市民入住问题;优化公共服务,解决新市民入户、入学等问题等共33条内容。
征求意见稿所指新市民为,在天津市城镇常住,未获得该市户籍或获得该市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
意见稿内容显示,在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满足新市民合理购房需求方面,完善对新市民购房支持。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购买住房的,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对于在津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分别为15%、25%,“认房不认贷”,降低新市民购房门槛。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京冀户籍、非户籍人群(但在京冀就业)在天津买房,等同于天津户籍居民购房,相当于对京冀人群购房彻底放开了限购政策。大的政策背景在于京津冀一体化,要素自由流动和互联互通,购房的户籍门槛在天津取消了。但是,这只是单向流动的松绑,即京冀向天津购房的户籍门槛松绑,而非京津冀三地都放开了。
李宇嘉还指出,等同于户籍购房,但不等同于户籍居民待遇。也就是说,购房方面享受户籍待遇,并不是等于享受户籍居民在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比如,买了房如果没有三年学籍,还是无法参加高考等。
而取消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限购,降低首付比例,这是大势所趋。5.17以后,除了一线城市中的京沪深以外,其他城市都已经退出了限购,现在天津也跟进了相关政策。
此外,天津还优化落户政策,推动新市民在天津扎根。比如,优化积分落户政策;优化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提升积分申请智能化水平。
在完善差异化落户政策方面,积极推进落实“滨海落户新政”,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产业工人、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创业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及贡献者落户。升级加力“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大力集聚高校毕业生来津创新创业。大力支持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优化突出贡献企业员工和先进个人落户政策,增加对北京市居住证的同城认定,下放政策事权就近受理审批。探索支持天津市天开高教科创园企业员工和人才落户政策,适当放宽园区引进的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随迁配偶和天津市在校大学生到天开高教科创园创新创业落户限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