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已婚带娃婚恋诈骗男子39万余元 法院判决女子有期徒刑5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8-01 15:26

我把你当真爱,你把我当“ATM”,网恋有风险,用情需谨慎。8月1日,据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恋爱、结婚为幌子的诈骗案件,女子已婚带娃却以婚恋为名诈骗男子39万余元,最终被判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法院同时责令女子退赔男子39万余元。

华卢(化名)与阿美(化名)相识于一款交友软件,看着个人主页上阿美青春靓丽的照片,华卢为其疯狂心动,一场始于颜值的“爱情”就此开始。在无数个日夜里,他们互相倾诉着爱意,华卢逐渐沉浸在拥有美丽女友的甜蜜爱情中。

而实际上,这场“恋爱”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骗局。阿美隐瞒已婚带娃的真相,并盗取他人照片与华卢进行网恋。长达两年的网恋中,华卢多次请求与阿美见面,阿美都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与此同时,阿美多次以急需用钱、母亲做手术、偿还个人贷款等理由骗取华卢人民币395887.52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2023年10月,华卢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来到南丹与阿美奔现,要求阿美带他见家长,给自己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见面后发现阿美本人与照片严重不符,但想到网恋的这段时间里花费的情感与金钱,他仍坚持要与阿美结婚并要求见家长。阿美害怕暴露已婚的事实便找借口与华卢争吵,假装割腕吓唬华卢,无奈之下华卢报警制止,却意外从公安机关了解到阿美已婚的真相。最终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名对阿美进行起诉。

法院认为,被告阿美隐瞒已婚生子,以谈恋爱为名博取被害人信任,虚构各种理由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南丹法院判决:阿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阿美退赔人民币395887.52元给被害人华卢。

法官提醒,不法分子抓住受害者迫切想要恋爱的心理,将自己伪装为完美人设,利用各类交友软件寻找诈骗对象。前期通过嘘寒问暖和“小额投资”打开受害者心扉,获取受害者信任,后期则以恋爱或结婚的名义疯狂敛财。单身男女在网络征婚交友中,一定要仔细甄别,提高警觉性和防范意识,对于未曾谋面的人不要发生金钱往来,认真核实对方真实身份,防止对方以虚拟身份实施诈骗,警惕以“爱之名”的网络诈骗,净化网络交友环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匡小颖
编辑/王朝
校对/葛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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