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福建福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福州市防御第3号台风动员令。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全体市民及外地在榕人员: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台风“格美”强度强、范围广,7月25日下午到傍晚极有可能以台风级或强台风级正面登陆福州市,给福州市带来显著风雨影响,防台防汛形势严峻。市防指已于7月24日16时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Ⅰ级并启动防暴雨Ⅱ级应急响应,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从7月25日0时起到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结束之前,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等五城区,除防台风应急单位、民生保障(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医疗等)、生活服务类(提供生活必需用品的商超)行业以及需连续性生产企业保基本运转外,实行“三停一休”,即停工(业)、停产、停课、休市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市民及外地在榕人员尽可能留在室内,尽可能人不出门、车不上路,确保安全。
各旅游景区景点、港口码头、危险海岸等一律关闭,在建工程工地全部停工。
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夏令营等全部停课。
各类聚会和群体性活动一律停止举办。
非提供生活必需用品的商超、娱乐场所、农家乐、露天餐饮等经营场所一律停止营业。
居住在高层的住户及时对高空悬挂物和阳台摆放物等进行转移加固,防止高空坠物。
各小区地下空间、地下停车场要备足挡水板、沙袋等防汛物资,低洼地下停车场车辆尽量停放在地面。
各工地塔吊要提前下降做好防护措施,居住在工棚、活动板房、简易住房、危旧房屋等危险区域的人员要全部撤离至安全住所。
公交、地铁行业,根据台风和降雨情况以及应急预案要求,综合研判,提前公告,适时停运和恢复。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抓好查险排险,加强协同联动,做好民生保障、交通安全、医疗救治、防灾减灾等各项工作。
文/记者 林舟 黄志豪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