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串换诊疗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云南两家县人民医院被罚款。今年5月30日,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人民医院、丽江市永胜县人民医院因医保违规问题分别被当地医保局罚款62万元、30.02万元。(6月13日光明网)
这次案件的一大特点是,医院骗保“屡罚屡犯”现象十分突出。2020年3月,云南省医疗保障局通报8起典型案例,其中罗平县人民医院因冒用贫困人口待遇骗取医保基金,被医保部门扣回违规费用6.82万元,按4倍追回违约金27.3万元;2023年9月,罗平县医疗保障局通报医保违规案例,罗平县人民医院被罚75.85万元;相隔不久,这次罗平县人民医院因相同原因再次被罚款62万元……接连犯事接连罚,医院却毫无整改的意思。
医院“不怕罚”,可能因为医院经过利益精算之后,认为罚款不及骗保所获得的利益。几万或几十万的罚款,对于一家较大的医院可谓九牛一毛,或许只需要在几位患者身上搞几次串换诊疗项目收费或分解项目收费,就有资本和底气“任你罚”。罚款若让医院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才能产生足够的震慑力,倘若医院认为罚款无关痛痒,反而可能让医院通过更多欺诈骗保手段来“弥补损失”。
对此首先应该反思,处款的力度或许远远不够。按照被骗资金的一定倍数罚款,对于单次欺诈骗保的惩戒力度或许足够,但由于可以逃避罚款的欺诈骗保较多,医院从整体上不会感受到多大的压力。对于屡教不改者,是否可采取累次递增罚款额度,能不能采取“按月处罚”直到改过为止等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这些问题均值得探讨。
医院不在乎罚款,说明单靠罚款来治理欺诈骗保有局限性,在罚款之外还要推出更具震慑力的硬招。比如对于接连“犯事”的医院,要及时暂停甚至取消其定点资格。此外,对于这样的医院有必要及时进行人事调整,将存心欺诈骗保或管理不善的院领导调整出去。罚款手段不能单独使用,要与其它处罚措施联合起来。此外,对于欺诈骗保既要注重事后打击,更要做好事前预防和过程监管。全面普及医保智能审核,加速推进医保付费制度改革等,可使整个预防和监管体系更加完整,让欺诈骗保难以变成事实。
近年来打击欺诈骗保的力度持续加大,过去常见的“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骗保行为已明显减少,但串换诊疗项目、分解收费、超适应症检查和用药等更有“技术含量”的骗保逐渐增多。这类骗保分散于各诊疗细节当中,且打着“病情所需”等幌子,掩蔽性很强,“漏网之鱼”更多,容易出现“屡罚屡犯”现象。欺诈骗保手段在不断演变,只有同步更新监督与打击方式,才能及时补齐“不怕罚”等短板,进一步守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文/时本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