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0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25-229号)。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以本专题案例的发布为契机,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以积极履职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融合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和社会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司法保护的力度。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涉未成年人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做到“宽容但不纵容”,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二是加强审判指导。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规定,准确把握本批专题指导性案例的要旨和精神,切实做好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与之同时,要围绕校园霸凌、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社会关注的热点、痛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调研,适时出台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发布指导性案例、参考案例、典型案例,明确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每一起涉未成年人的案件依法公正审理。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适应时代发展,创新法治宣传的内容和形式,着力提升法治宣传的实效,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与此同时,要引导未成年人严格遵纪守法,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是促推各类保护融合发力。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融司法保护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构建保护未成年人的严密体系和有效合力。要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漏洞盲区和薄弱环节,结合侵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有针对性地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治理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
校对/葛冬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