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园伤害纠纷化解有了高效新路径。记者从丰台法院获悉,该院设立的全国首个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运行一年多来,调解成功率达45%,有效降低了纠纷处置成本和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
校园伤害事故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主体不仅涉及学生、家长、学校,也可能涉及保险公司、医院等机构,案件平均审理周期长,各方矛盾容易激化。2023年3月,依托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调解与研究中心平台,丰台法院牵头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共建全国首个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将中心纳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册,该院受理的校园伤害案件均先移交该中心进行调解。
丰台法院王佐人民法庭(少年法庭)庭长赵昭介绍,通过该机制,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与中心直接对接,方便当事人进行申请、提交证据、表明意愿等。同时,“调解、立案、确认”一体推进,在限定时间内从快处理,原则上做到当日申请、当日立案、当日确认。绿色通道机制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以最短时间、最高效率、最大限度降低纠纷处置成本和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
机制运行一年多来,调解成功率达45%,平均审理期限较之前缩短13天,案件上诉率为0,较之前减少16%,有效改变了此类案件审理周期长、调解难度大、上诉率高的现实情况。
在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某学校在组织学生进行运动会前训练活动时,两名学生在活动中发生意外,导致一名学生门牙断裂损伤。受伤学生治疗完毕后,各方对如何确定责任存在分歧,诉至法院。法官第一时间引导学生与学校共同向北京市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调解与研究中心申请调解,在调解机构的努力下,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于签署调解协议当日,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请求确认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该案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提起司法确认申请到完成确认文书送达,总计用时不到两个小时,是我院依托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成功化解学生校园伤害纠纷的典型案件,成功入选北京法院推进未成年人审判融合发展典型案例。”丰台法院王佐法庭(少年法庭)副庭长聂然介绍。
丰台法院政治部主任王红义表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丰台法院将深入探索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的适用空间,继续精耕细作,协同各相关部门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合力,共同撑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治晴空。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