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下称《指引》),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国内市场明年将出现第一批按照《指引》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有熟悉规则制定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此前征求意见期间,业界反馈了80多份意见,正式发布的指引充分吸收了各方意见建议,并做出了部分重要修订。
记者获悉,沪深北交易所同步配发《指引》英文稿,以满足国际投资者需要。交易所还将适时制定更细化的披露指南,为上市公司提供具体指导。下一步,交易所将研究扩大强制披露主体范围,推动更多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信息。
据了解,《指引》发布后,指数及评级机构积极响应,参照《指引》内容持续加强ESG评级体系建设。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配套系列对比分析报告,以加强境内外投资者及相关主体对《指引》的认识和理解。
设置过渡期,安排缓释措施
《指引》正式发布稿共6章63条,明确了可持续发展报告信息披露框架,从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三个方面设置21个具体议题。
《指引》明确了报告主体及披露时间。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按照《指引》要求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公司提前适用《指引》披露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报告内容应当与《指引》要求保持一致。《可持续发展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按照《指引》编制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且披露时间应当不早于年度报告,报告主体和报告期间应当与年度报告保持一致。
披露原则方面,上市公司需要坚持双重重要性原则。
根据要求,上市公司应当结合自身所处行业和经营业务的特点,在《指引》设置的议题中识别每个议题是否预期在短期、中期和长期内对公司商业模式、业务运营、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融资方式及成本等产生重大影响(财务重要性),以及企业在相应议题的表现是否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影响重要性),并说明对议题重要性进行分析的过程。
披露框架方面,《指引》要求,具备财务重要性的可持续发展议题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进行分析和披露;对披露主体仅具有影响重要性的,应当按照《指引》对具体议题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以便于投资者、利益相关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为应对和管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所采取的行动。
《指引》针对气候变化、环境、社会、治理,都提出了具体的披露要求。
在应对气候变化披露要求方面,上市公司除按照《指引》第二章的规定披露气候变化相关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等内容外,还应当进一步披露气候适应性、转型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排措施、碳排放相关机遇等事项。
《指引》鼓励有条件的公司披露温室气体范围3排放量、采用情景分析等方式进行气候适应性评估、聘请第三方机构核查或鉴证等。
在环境信息披露要求方面,除应对气候变化议题外,《指引》在环境信息披露一章还设置了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合规管理、循环经济、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等重要议题,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其是否属于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或者其生产经营对环境的重大影响情况,按照《指引》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在社会信息披露要求方面,《指引》第四章设置了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创新驱动、科技伦理、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安全与质量、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员工等重要议题。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指引》规定,披露相关议题所涉及的影响、风险和机遇、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具体成效等内容。
在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信息披露要求方面,《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及具体措施融入公司治理的各项制度和流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且鼓励披露识别和应对可持续发展相关负面影响和风险的尽职调查情况。
此外,还应当披露与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情况、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指引》设置了过渡期安排。按照《指引》规定应当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按照《指引》规定编制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上市公司应当提前做好相关技术、数据和内部治理等工作安排,鼓励上市公司提前适用《指引》的相关规定披露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同时,给予披露缓释空间。其中,首个报告期上市公司无需披露相关指标的同比变化情况;对于定量披露难度较大的指标,可进行定性披露并解释无法量化披露的原因,前期已定量披露相关指标的除外。
各方积极响应,持续加强国内ESG生态建设
"中证、国证、Wind、商道、中诚信国际等指数及ESG评级机构紧跟交易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要求、积极在ESG评级体系中纳入指引内容,持续加强国内ESG评级体系建设。"前述人士告诉记者。
根据证监会工作部署,结合上市公司的诉求和意见建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指引》与境外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的系列对比分析报告,帮助上市公司尤其是多地上市的公司降低信息披露成本,同时加强境内外投资者及相关主体对《指引》的认识和理解,为便于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和适用《指引》,了解《指引》与境外相关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规则的异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指引》与境外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的系列对比报告,供上市公司和市场各方对比参考。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开展《指引》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等相关境外信息披露准则和规则对比分析工作,形成系列报告,以期帮助上市公司尤其是多地上市的公司降低信息披露成本,同时加强境内外投资者及相关主体对《指引》的认识和理解。
记者获悉,下一步,沪深北三所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将做好市场培训等服务工作,适时制定更细化的披露指南,为上市公司执行《指引》规定提供具体指导,并支持相关部门做好ESG评级、指数开发和投资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正向激励,推动构建良好的可持续生态。
此外,三所还将根据《指引》执行情况适时评估扩大强制披露主体范围,推动更多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信息,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杜卿卿)
编辑/田野